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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相报恶姻缘

        《醒世姻缘传》,原名《恶姻缘》,题“西周生辑著”,一百回,是明末清初继《金瓶梅》后又一部以家庭婚姻为中心、广泛反映社会问题的长篇白话小说。五四时期的著名诗人徐志摩誉之为我国“五名内的一部大小说”(《醒世姻缘传序》)。
        “漫道姻缘皆夙契,内多伉俪是仇雠。”(《醒世姻缘传.引起》)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婚姻的缔结都是父母包办,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是以当事人双方彼此相爱为基础的,所以,家庭不和、夫妻反目现象极为普遍,“十个人中倒有八九个不甚相宜,或是巧拙不同,或是媸妍不一,或做丈夫的憎嫌妻子,或是妻子凌虐丈夫,或是丈夫弃妻包妓,或是妻子背婿淫人,种种乖离,各难枚举。”(《引起》)这是封建社会的婚姻悲剧和人生悲剧。《醒世姻缘传》通过一个冤冤相报的两世恶姻缘的故事,就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这种婚姻悲剧和人生悲剧。
        当然,作者是从维护“夫者妇之天”的封建纲常出发,不满意“那样阴阳倒置,刚柔失宜,雌鸡报晓的事”,倡导“夫义妻贤”,谴责“翁姑罔妇,夫子不妻”的恶妻悍妾;并用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佛教迷信思想来解释“恶姻缘”产生的根源,所谓“大怨大仇,势不能报,今世皆配为夫妻。”这显然落入了《金瓶梅》续作者中因果报应一派的窠臼。这是作者的局限,也是时代的局限。但是,作者描写的这种“恶姻缘”的生活现象和社会问题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它既无情地揭露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又深刻地说明了封建礼教已开始失去维系人心的力量。
        小说描写的这个冤冤相报的两世姻缘故事,从时代看起自明朝英宗正统年间,直到宪宗成化年间以后。前二十二回是前世姻缘,第二十三回以后是今世姻缘。
        前世姻缘主要描写封建士子晁源的纵妾凌妻,反映了封建等级制和一夫多妻制的罪恶。
        晁源,本是山东武城县究秀才晁思孝的独子,因为父母溺爱,十日里倒有九日不读书,专一游湖吃酒、套雀钓鱼、打围捉兔,养成了一个飞扬跋扈的性子。自幼娶了同里计处士的女儿计氏为妻。计氏长相虽然并不出众,但在晁源看来“却是天香国色”了。计氏持宠作娇,撒泼强悍,“开口就骂,起手就打,”晁源倒有七八分的惧怕。后来,晁源的父亲夤缘做官,家境暴发,晁源便仗势恃财,改变了一副模样,“嫌憎计氏鄙琐,说道:‘这等一个贫相,怎当得这等大家!’”不惟没有一些怕惧,反倒千势百样虐待计氏,“恨不得叫计氏即时促灭了,再好另娶名门艳女。”他“今日收了一个丫头,过了两日,嫌不好,弃吊了;又使六十两银子娶了一个辽东指挥使的女儿为妾,又嫌他不会奉承,又渐渐厌绝了;每日只与女戏中一个扮正旦的小珍哥大热”,最后不惜重金,花八百两银子娶了小珍哥为妾。
        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只有占居特殊地位的人物才能办到”(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晁大舍从一个究秀才的儿子陡然成为少爷公子,凭着父亲有权和家里有钱,就不仅在老百姓面前胡作非为,而且在家庭生活中恣意枉行这是封建等级制和一夫多妻制赋予他的权力。
        一日,晁源携珍哥出猎雍山,有一修炼千年的仙狐,久有迷恋晁源之心,幻化为一个美女,勾引晁源。不料为鹰犬逼吓,现出原形,奔来晁原马下,指望救命,晁源却杀性突起,竟将仙狐一箭射死,剥皮做褥,结下冤仇。
        “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自从晁源娶小珍哥进门,“计氏不肯降心,珍哥不肯逊让。”晁源整月不进计氏里边去,计氏渐渐至于缺米少柴。上灯时节,晁大舍让珍哥派人送东西给计氏,计氏勃然大骂:“没廉耻的淫妇,你顶着我的天, 着我的地,占着我的汉子,倒赏我东西过节,这不是鼻涕往上流的事么!”鲜明生动的语言透露了计氏爽利泼辣的性格,愤激的心情中又蕴含了无可奈何的因素。珍哥得知,却碰头撒泼,嚷骂不已,因此“家反宅乱,也甚不成人家”。
        珍哥为争扶正,反诬计氏奸通僧道,唆使晁源体弃计氏。计氏气得发昏,几乎死去,蓬松了头,拿了一把白晃晃的匕首,从里骂到外,引得街上上万人观看。
        计氏毕竟是计氏,她虽然泼辣强悍,但对晁源和珍哥的百般凌辱无力反抗,也无法反抗。她一无权势,二无钱财,父亲也不过是一个“不曾进学的生员”,更何况封建礼教还在她的心理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的一段心理活动就很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点:
        我这等一个身小力怯的妇 人,怎有力量下得这手。总然遂了志,女人杀害丈夫,不是好事。但只这个养道士和尚的污名,怎生消受?(《醒世姻缘传》,上海古籍出版社)

        在生与死的道路上,她进退维谷,只有一死。
        作者对计氏的死,写得颇为细腻动人。计氏先把银子和衣服交给父兄,还特意让父亲给她做几件衣服。父兄走后,拿出衣物分给服事她的养娘,并与养娘深情告别。晚上,她亲自把一顶新轿拆下几扇用来烧锅做饭。直到她的父亲把衣服给她做好送来后,她才去自缢。作者写道:
        傍晚,计氏洗了浴,点了盘 香,哭了一大场。大家收拾睡了。那些服事的婆娘,死猪一般睡去。计氏起来,又使冷水洗了面,紧紧的梳了个头,戴了不多几件簪环戒指,缠得脚手紧紧的,下面穿了新做的银红绵裤,两腰白绣绫裙,着肉穿了一件月白绫机主腰,一件天蓝小袄,一件银红绢袄,一件月白缎衫,外面方穿了那件新做的天蓝段大袖衫,将上下一切衣裳鞋脚,用针钱密密层层的缝着,口里含了一块金子,一块银子,拿了一条桃红鸾带,悄悄的开出门来,走到晁大舍中门底下,在门桄上悬梁自缢。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写出了计氏的精明干炼和她在临死前痛苦复杂的心情。她对生是那样的留恋,对死又是那样的执着。因自身生活之苦,牵动内心之痛,痛不欲生,但又生怕惊动别人不得如愿,所以,当众不露声色,只是在无人之处,暗中大哭一场。这种描写,会使我们深刻体会到一夫多妻制的罪恶,也使我们体会到本书“描写则颇仔细矣”(《鲁迅书信集.致钱玄同1924年11月26日》)的特色。
        计氏自缢身死后,因计氏娘家几度告发,珍哥终被判刑入狱。而晁源上下行贿,买通官吏,不仅自己得以逍遥法外,甚至为珍哥在死牢中修盖福堂,大开寿宴,入监与珍哥行欢作乐。后又在家奸淫皮匠之妻,终被狐仙领着本夫杀死在床,落得了一个可惨而又应有的下场。
        珍哥的出身是一个“做戏子的妓女”,长期被人蹂躏的生活扭曲了她,使她养成了一种逢场作戏的人生态度和冷醒无情的性格。她为了达到扶正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管别人的痛苦和死活。但她一辈子也无法改变自己是一个玩物的命运。尽管晁大舍曾经把她当成宠儿,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爱情,而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一时的情欲的需要罢了。第十八回写珍哥入狱以后秦参政和唐侍郎两家派人来晁家提亲。当时,晁大舍曾说:“放着这门大人家的女婿不做,守着那个死罪囚犯作甚。”从这里,我们可以十清楚地看出晁大舍对待珍哥的真实态度。晁大舍暴死以后,珍哥又很快变成了狱中书手张瑞风发泄性欲的工具。最后又再度入狱,惨死于押解途中。所以,珍哥这个人物虽然一点也不值得我们同情,但从她的实际遭遇来看,和计氏一样,也仍是封建等级制和一夫多妻制的牺牲品。
        今世姻缘则主要描写晁源的后身狄希陈身遭妻妾虐待,揭露了封建包办婚姻制的罪恶和封建士子、封建官僚的腐朽与颓废的丑行。
        当英宗复辟年间,那一伙横死之人及仙狐先后转世。晁源托生山东绣江县明水镇富户狄宗羽家为子,名希陈;仙狐托生寓居明水的薛教授家为女,名素姐;计氏托生北京银匠童七家为女,名寄姐;珍哥托生北京一挂名皂隶韩芦家为女,名珍珠。
        狄薛两家同里而居,相交甚厚,因此结为儿女亲家。但薛素姐自幼看见狄希陈“便要生起气来”,“不耐烦见他”。对此,作者用佛教的轮回转世和因果报应思想加以主观的解释,其实小说也揭示了薛素姐“生气”的客观原因。狄希陈本是个纨袴子弟,一向受父亲溺爱,“读过的书一句也背不出,读过的字,一画也写不来”。但“除了这一件,其馀的心性就如生猿野鹿一般”,“刁钻古怪的异样,顽皮佻达的倍常”。在考场中,先由别人代笔,靠舞弊考取了童生,后侥幸猜中题目,把老师乌好的文章“一字不改誊在卷上”,又轻易举地捞取子一个秀才,最终因躲避考试、生怕露馅,便用钱捐了个监生。十五六岁时,瞒着父母老师同学就去嫖妓女。薛素姐的两个弟弟都是狄希陈的同学,薛素姐自然十分了解他的为人。从小厌见他,当然更不愿嫁给他。何况,恭素姐是恭教授五十二岁时才头生的女儿,年老得女,未免过分宠爱,生母龙氏也不驯善,。因而薛素姐本人也养成了一种乘戾的脾气。但是,这两个素相善的人却偏偏在父母的包办下,被生拉活扯地结合在一起,当然会导致夫妻不和。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指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中国的封建婚姻制度恰恰排除了婚姻中的爱情因素,婚姻成立为建立家庭政治、经济地位和父母权威的手段,因而是不道德的。狄希陈与薛素姐的婚姻就揭示了我国封建婚姻制度对人的道德与人性的悖离。
        结婚前夕,素姐梦恶鬼换心,一下子从一个温柔雅致的的姑娘变成了凶悍无比的恶妇。新婚伊始,一连几夜,不让狄希陈进房。此后,不是打骂汉子,就是忤逆公婆,“这合他做闺女通是两个人了”。一次,因丫头偷吃烧鸡事,她不但毒打丫头,还顶撞婆婆,气走父亲,甚至与狄希陈吵闹不休,打耳光,抽鞭子。嫡母薛夫人按照封建传统道德来教育她说:“婆婆是骂得的?女婿是打得的?这都是犯了那凌迟的罪名哩!”可薛素姐毫不在乎,反而振振有辞地说:
        狗, “破着一身剐,皇帝也对打”,没那臊帐!

        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粗野的语言中可见薛素姐的泼辣凶悍的性格,也反映了薛素姐对封建宗法制度的蔑视。这种效果却是作者所始料未及的。
        狄希陈结婚之后,仍与旧妓有私情。一日,被素姐发现了汗巾子,“伸出那尖刀兽爪,在狄希陈脖子上挝了三道二分深五寸长的血口,鲜血淋漓。狄希陈忍了疼,幸得把那汗巾夺到手内。素姐将狄希陈扭肩膊,拧大腿,掐胳膊,打嘴巴,七十二般非刑,般般演试,拷逼得狄希陈叫菩萨,叫亲娘”。狄婆子庇护儿子,推说是自己的汗巾子,含混了过去。未料狄希陈旧性不改,仍整日把玩妓女送给他的鞋子,又被素姐发现,顿时火冒三丈,“举起右手望着狄希陈左边肋颊尽力的撑,打了呼饼似的一个焌紫带着青的伤痕,又将左手在狄希陈脖子上一叉,把狄希陈仰面朝天,叉了个‘东床坦腹’”。还“拿着两个纳鞋底的大针,望着狄希陈审问一会,使针扎刺一会,叫他招标”。方被狄母拉走。素姐骂道:
        这样有老子生没老子管的 东西,我待不见哩!一个孩子,任着他养女吊妇的,弄的那鬼,说那踢天弄井待怎么!又没瞎了眼,又没聋着耳朵,凭着他,不管一管儿!别人看拉不上,管管儿,还说不是!
        几干的这歪营生,都揽在身 上,到明日,闺女屋里拿出孤老来,待不也说是自家哩?“槽头买马看母子”,这们娘母子也生的出好东西来哩!
        你夺了他去呀怎么?日子树 叶儿似的多哩,只别撞在手里!我可不还零啐使针跢他哩,我可一下子是一下子的;我没见天下饿杀了多少寡妇老婆,我还不守他娘那寡哩!

        这骂声和举动活现出素姐的悍泼爽利、野性逼人的性格。在素姐貌似“妒”的言行后面,实际却是对女性尊严的维护。这是在那个男性主宰一切的夫权社会中,女性受欺骗后所产生的一腔复仇的火焰。狄希陈的受罪固然可怜,但他确是可厌,他的“挨揍还不是他自己的情亏理缺”(徐志摩《 序》)?能怨得了谁?
        薛素姐对丈夫的不敬和对公婆的不孝,使得娘家大伤脑筋。正好,邻里有张相公的两个儿子举了孝子,两个媳妇为婆婆割股救治,都举了孝妇。县官奉朝廷旨意,盖造牌坊予以旌扬。远近男女“倾国而观”。那些“不知公姑名分,殴公骂婆的悍妇,再没有不思痛改前非,立心学好”。薛教授要薛夫人同了素姐去观看,想乘机让素姐受到感化,“去恶归良”,未料素姐佯佯不理,反而说:
        这意思来混什么!我伶俐多 着哩!我也做不成那孝妇;我也看不的那牌坊;我就有肉,情知割给狗吃,我也做不成那股汤!精扯燥淡!

        作者的本意是写素姐“逆姑殴婿,显是前生冤业”。因为素姐的悍泼非同寻常,已无法感化。但没想到薛素姐直爽的语言道出了封建礼教的伪善,说明薛素姐对封建礼教有着清醒的认识,敢于进行无畏的反抗。这又是作者所始料未及的,也是小说形象大于思维的有力证据。
        其实,薛素姐并不是不知封建闺范。她出身于一个教官家庭,父亲薛教授和嫡母薛夫人时常对她灌输封建礼教。正如素姐自言:“我也极知道公婆是该孝顺的,丈夫是该爱敬的。但我不知怎样,一见了他,不由自己就像不是我一般,一似他们就合我有世仇一般,恨不与他俱生的虎势。”作者极力想说明这是因果报应的结果。但是,面对懦弱无能而又佻达顽顿的丈夫,谁能让泼辣聪明的素姐爱得起来呢?封建礼教毕竟是封建礼教,素姐做什么和怎样做却是现实生活。第五十九回写狄希陈与父妾和仆妇三人站在房檐下说话,素姐就看不顺眼,疑其有私情,便行干涉,破口大骂狄希陈。作者描写道:
        狄希陈见不是话,撒开脚就 往外跑。素姐震天的一声喊道:“你只敢出去!跟我往屋里来!”狄希陈停住脚,唬得脸上没了人色,左顾右盼,谁是他的救星?只得像猪见了屠子,又不敢跟他去。素姐先将狄希陈的方巾一把揪将下来,扯得粉碎,骂道:“我自来不曾见那禽兽也敢戴方巾,你快快的实说……”可恨这个狄希陈,你就分辩几句,他便怎么置你死地,他却扁担也压不出他屁来。被他拿过一把铁箝,拧得那通身上下就是生了无数焌紫葡萄,哭叫“救人”,令人不忍闻之于耳。

        这是一幅很有生气的讽刺漫画小品,写得声情并茂,色彩鲜明。既写出了狄希陈对老婆的无限畏惧,也写出了薛素姐如狼如虎的悍泼。从表面看,这样的描写似乎低级庸俗。但事实上,正是对男尊女卑的封建等级制社会的大胆挑战。同时也是对封建官僚和顽劣子弟丑恶本质的大揭露。
        薛素姐对狄希陈的毒打,气死了狄婆婆和薛教授。相大妗子得知,也将素姐痛打一顿,打够了二百多棒椎,致素姐两条胳膊似瓦罐般粗,抬也抬不起来。素姐吃此大亏,便想报复,伺机将狄希陈监禁在放马桶的所在。“狄希陈条条贴贴的坐在地上,就如被张天师的符咒禁住了的一般,气也不敢声喘”。众亲戚寻找了半天,才发现狄希陈“弄得乌毛黑脸嘴的坐在地上”。相大妗子无可奈何地感叹道:“天底下怎么就生这们这恶妇!又生这们个五脓!”要拉他出去。可相大妗子“扯着他手往外拉,”狄希陈却“扳着庄头往里挣”。一副害怕之极的模样。这又是一幅绝妙的讽刺图画,颇可见小说“讥讽则亦或锋利矣”(《鲁迅书信集.致钱玄同》1924年11月26)的特点。
        却说狄希陈虽有素姐百般严厉管教,可仍然本性不改,“还要忙里偷闲,苦中作乐,使促狭,弄低心,无所不至”。第六十二回“狄希陈诳语辱身,张茂实信嘲殴妇”即写狄希陈诳说自己与同窗张茂实妻智姐有染,致使张茂实毒打妻子险些致死。可见其顽劣庸俗到了何等地步。不过,狄希陈的顽劣庸俗也为自己招来了飞来之祸,所谓“恶有恶报”者也。智姐母亲先把锹希陈痛打了一顿,智姐也在素姐面前有意制造谣言,说狄希陈曾买过一套顾绣,以致素姐将狄希陈拶指烟薰,并又监在放马桶所在。舅子薛如卞设法把他救了出来。没料狄希陈一恢复自由就立刻显出得意忘形的样子。作者议论道:
        狄希陈见素姐与了一二分温柔 颜色,就如当初安禄山在杨贵妃宫中洗儿的一般的荣耀,不惟绝无愁怨之言,且并无惨沮之色。这岂不是前生应受的灾愆?

        接着又通过薛如卞的思想活动对狄希陈予以批判:“一个男子,到这等没志气的田地,真也是顽顿无耻!死狗扶不到墙上的人,怎怪得那老婆恁般凌辱!”在封建社会中,一些封建士子和官僚不正是这样吗?在老百姓面前,他们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然而在妻妾面前,却是俯首贴耳,威风扫尽,妻妾给一点好脸,他们就得意忘形,而一旦怪罪下来,他们就猫狗不如。狄希陈这类人物有一定的代表性,作者的描写是真实的,讽刺也是深刻的。
        为了讨取素姐欢心,狄希陈不惜重价,从张茂实手里买到了顾绣,张茂实可谓“报仇兼射利”。但狄希陈这个“混帐戴绿头巾的汉子”,却感激张茂实不啻重生父母,且“没等那老婆与他一点好气,便就在他面前争妍取怜,外边行事渐次就要放肆”。以致给张茂实以可乘之机, “报怨不了”,故意在白云湖亭设下宴席,让狄希陈与美妓并肩相坐。狄希陈“流和心性”,一见红粉佳人“就如蚂蝗见血相似”。素姐果然派丫头侦见,顿时气得挝耳挠腮,椎胸跺脚,命狄希陈火速回家。狄希陈“唬的个脸弹子莹白的通长没了人色,忘了作别,披着衣裳,往外飞跑”。张茂实有意死拖活拽地挽留,扯着胳膊不放,狄希陈怎样解脱呢?作者是这样描写的;
        狄希陈看见旁里一个割草 的小厮,腰里插着一张镰,拱倒腰,绰在手里,口里说:“罢,罢!我卸下这只胳膊给你,我去罢!”拿起来只一割。亏不尽穿着一领白绸褂子袖子虚空着,没曾着肉,止割破了袖子,胳膊割了一道深口,没曾卸的下来,从袖中鲜血直流。张茂实方才放手。

        这种描写,虽然曲尽夸张之嫌,但确实写出了狄希陈怕老婆的一种情态。狄希陈因怕心急,因急发慌,因慌而不择手段,竟想割掉自己的胳膊而冀图解脱。这也是作者对狄希陈顽钝无用的一种讽刺。
        薛素姐见狄希陈带伤回家,“心中也有些疼痛”,立刻跑到白云湖亭,用棒椎大打张茂实。对素姐来说,她可以百般虐待狄希陈,却容不得别人欺负丈夫。因此,她不顾封建礼教的羁绊,走出闺阁,去为丈夫维护尊严。
        薛素姐希望从宗教中得到拯救,但宗教没有拯救她,她只是被骗去了大量银钱,甚至受到了人身污辱。明水镇三宫庙道婆侯老道和张老道为骗钱财,挑唆素姐一会儿去三官庙看打 ,一会儿去泰安州娘娘庙烧香。在去玉皇宫“合群上庙”烧香的那一次,诸恶少结党拦桥,在场妇女被剥光了衣裳,素姐也在其列。受此大辱,素姐岂肯罢休?迁怒丈夫不跟他一起去,把狄希陈核桃大的一块肉咬得半联半落,并要乃弟和丈夫去济南府告状,可乃弟和丈夫不肯出头,她只得自赴衙门告状。但是,封建政权、封建礼教和封建法律怎么可能维护妇女尊严呢?到头来,太守不但没准素姐的“歪状”,甚至还出告示严禁妇女上庙,告示都以素姐为由。“不特狄、薛两家甚无颜面,就是素姐也自觉没有兴条,只恨丈夫兄弟不肯与他出头露面,恨得誓不俱生”。这是素姐有生以来的最大耻辱和最大打击,从中也说明了封建势力的落后而又顽固。素姐只得含冤受气而归,做出了反常的行为——替丈夫兄弟披麻带孝,建了超拔道场,只当他们死了。
        却说成化年新皇帝登基,要到国子监视察,命“凡二千里内的监生不论举贡俊秀”,都要到监。“皇命频催”,素姐不能拦阻。狄希陈便又上京,仍以童奶奶家为落脚点,“宾主也甚是相处得来”。时常与童女寄姐掷骰赌钱玩耍,还私下换了汗巾子,作为信物。—个说:“你倒好性儿,我娶了你罢!”一个说:“你这么好性儿,我嫁了你罢呀!”两下倒是自愿的。婚后“如鱼得水,似漆投胶,万般恩爱,难以形容”。这婚姻似乎很美满。谁知又是一场冤冤相报。寄姐虚待死了丫头珍珠后,又进而虐待狄希陈。
        不过,与其说寄姐虐待珍珠是出乎因果报应,还不如说有客观的原因。寄姐是“看得这个丫头明眉大眼,白净齐整,惟恐狄希陈看在眼里”,“合他有帐”。女性排他的本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狄希陈确“倒甚是惜玉怜香,惟恐小珍珠食不得饱,衣不得暖,饥寒忧郁,成了疾病”。小说第七十九回“希陈误认武陵源,寄姐大闹葡萄架”有段有趣的情节,描写寄姐在半夜月下假扮珍珠装束试探狄希陈,请看:
        狄希陈走到跟前,看见穿着青,打着髽髻,只道当真就是珍 珠,悄悄的蹲将下去,脸对着脸偎了一偎,一边问道:“娘睡了不曾?”寄姐咄的一声,口里说道:“贼瞎眼的臭忘八!你可赖不去了!你每日说那昧心誓,你再说个誓么?”拉着狄希陈的道袍袖子,使手在狄希陈脸上东一巴掌,西一巴掌,打的个狄希陈没有地缝可钻。

        这场拭探不正说明了问题吗?庸俗无能的狄希陈本来就是一个感情不专一的“混帐哥”,以前是如此,现在也仍然如此,只不过寄姐不了解罢。从此之后,女性报复的心理支使着寄姐的行动。不但珍珠备受饥寒和虐待,“狄希陈受了苦恼,也就不减在素姐手里一般”。
        其实,珍珠是无辜的,她的遭遇是凄惨的。在童寄姐的百般虐待下,她被迫上吊自杀了,这实际是由于主母与丫环的不同地位造成的,也是女性感情的排他性引起的结果。因果报应之说只是文过饰非而已。
        狄希陈靠打通关节走后门,做了武英殿中书舍人,又改官成都府经历,瞒着素姐,只身带童寄姐赴任。一路上,童寄姐撒泼不已;到了任上,“待那狄希陈倒也不像是个夫主,恰像似后娶的不贤良继母待那前窝里不调贴的子女一般。一个男子汉的脸蛋做了他搁巴掌的架子,些微小事就是两三巴掌扇将过去”。不仅白天,“往往的半夜三更,不是揭了被罚狄希陈赤身受冻,就是使那三寸金莲一连几跺,一跺下床来,不许上床同睡”。
        恩格斯指出:“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末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狄希陈与寄姐可以说是在自由恋爱基础上结合的,不管恋爱的动机如何。但是,现实的土壤却使这种两性相爱基础上的婚姻无法继续保持其夫妻感情。《醒世姻缘传》通过狄希与薛素姐的婚姻揭露了封建包办婚姻的罪恶,又进而通过狄希陈与童寄姐的婚姻揭露了封建婚姻无法维持爱情的不道德性。
        素姐受了狄希陈的欺骗,忌恨狄希陈,一气诬告狄希陈要造反。她认为老婆告汉子,没有不准的。县官却调集邻里勘问,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把素姐“一拶一百敲”。她更把怨气“都积在狄希陈—人身上,梦想神交,只要算计报仇雪耻”。就和到娥嵋山进香的道婆一路,来到成都。狄希陈“一听了有家乡奶奶来到。把眼往上一直,把手往下一松……将身往傍一倒,口中流沫,裤里流尿,不醒了人事”。好不容易才救活过来,真是丑态毕现。
        薛素姐到来,和童寄姐自有一番矛盾。但薛素姐“龙离海,虎离山,孤立无助”。终于被童寄姐降伏了。两个合起伙来虐待狄希陈。那夜,薛素姐闯进书房,“将门拴上,又拉过一张椅来顶紧,走到床边,把狄希陈的衣裳铺盖尽行揭去,屁股坐着头,轮得棒椎圆圆的,雨点般往身上乱下”。直打了六百四十棒椎。狄希陈卧床将养了二十多日方才勉强起来。后来,素姐又把一熨头炭火“尽数从衣领中倾在狄希陈的身上”,烫得狄希陈的脊梁“足足够蒲扇一块烧得胡焦稀烂。”。又卧床两个月。这个懦弱无用混帐的成都府经历,虽然在家身受妻妾虐待,在外却威风十足,贪赃枉法。初到成都时,有十二名皂隶、四个书办、四个门子、八名轿夫、一付执事、一顶明轿“齐齐的接到江边”,狄希陈“甚是得意”。权署县事时,有一个监生逼死了“结发正妻”,却“自恃自己有钱”,找个“久惯与官府打关节的,与狄希陈讲价。狄希陈起先不肯,推说犯罪重大,情节可恨,务要问他霸占良家妇女,并吞产业,殴死嫡妻之罪。监生着忙,许送狄希陈五百两银,讲来讲去,讲过暗送二千,明罚三百”。狄希陈白白地得了“一股大大的财帛”。最后告仕回家时,竟有宦囊五千两银子。无才无学无德,只靠了广有钱财地产,就骑在人民头上为非作歹,作威作福。这就是狄希陈这类封建官吏的真实写照。
        因为“不能齐家,致妻妾时常毒打辱骂”,“旷废官职”,狄希陈被迫告仕回家。但素姐并没有停止报复。在狄希陈上厕所时,素姐一箭将他射伤。幸高僧相救,又令“戒了杀生,持了长斋,绝了贪嗔”,“再虔诚持诵《金刚经》一万卷”。狄希陈才“福至祸消,冤除恨解”。素姐最终病死;寄姐扶正,与狄希陈和好如初;狄希陈活到八十七岁善终。这是历史的必然。因为素姐的抗争毕竟是个人的奋斗,她的行动也仅仅出于一种盲目的本能。在腐朽而又顽固的封建势力面前,她只可能被无情地吞没。除此之外,别无他路。作者出于对封建道统的维护。把素姐写得十分凶恶,企图树立一个恶报的典型,但万万没想到,小说的客观描写使我们看到了一个反对封建宗法、蔑视夫权、争取妇女尊严的女性形象。范宁对薛素姐这个人物曾有个评价,他说:“这个人物叫人除了感到可恨外,还觉得可怜而复可爱”,“但中国文学作品中被精心塑造出来的一个可敬的形象”(《<醒世姻缘传>序》。)。这个评价是中肯的,合乎实际的。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存在着许多不足,过分的夸张便是最明显的一点。正如徐志摩所说:“只是有地方写书人未免损得过大些,世上悍妇尽有,但那有像素姐那样女人,儒夫也尽有,但那有像狄希陈那样男子”(《 序》)。这种过分的夸张影响了人物形象的真实性和人物性格的前后统一。
        “拈出通俗言,于是醒世道”(《引起》)。作者描写这个冤冤相报的两世恶姻缘的故事,目的在于劝惩。但由于作者的思想局限和时代局限,不可能从包办婚姻制和一夫多妻制等封建制度本身去寻找原因,反而陷入了佛教的因果报应的泥坑。因此,他的这种“醒世”苦心只能成为空谈。建立在受情基础上并进而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只能有待于未来妇女地位的普遍提高和社会性质的彻底变革。
        历史是指向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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