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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

        吴惠叔言:医者某生素谨厚。一夜有老媪持金钏一双就买堕胎药,医者大骇,峻拒之。次夕,又添持珠花两枝来。医者益骇,力挥去。越半载余,忽梦为冥司所拘,言有诉其杀人者。至,则一披发女子,项勒红巾,泣陈乞药不予状。医者曰:“药以活人,岂敢杀人以渔利!汝自以奸败,于我何尤?”女子曰:“我乞药时,孕未成形,傥得堕之,我可不死,是破一无知之血块而全一待尽之命也;既不得药,不能不产,以至子遭扼杀,受诸痛苦,我亦见逼而就缢,是汝欲全一命反戕两命矣!罪不归汝反归谁乎?”冥官喟然曰:“汝之所言,酌乎事势;彼所执者则理也。宋以来固执一理而不揆 事势之利害者,独此人也哉?汝且休矣!”拊 几有声,医者悚然而寤。

——《阅微草堂笔记》


        【注释】
        ①揆 (kui): 度量,考察。②拊: 拍, 敲。
        【意译】
        吴惠叔说,有一个医生素来谨慎忠厚。有一夜,有一位老妇人拿着金钏一双来买堕胎药,医生十分惊骇,坚决不卖。第二天晚上,又添上珠花两枝,医生更加害怕了,挥手将老妇人斥去。过了半年多,忽然梦见冥间的官吏把他捉了去,说有人告他杀人。到了一个地方,看见一个披发女子,脖子上勒着红巾,哭着陈述她向医生乞讨堕胎药,而医生不给的情况。医生说:“药是用来救人的,又怎么能杀人从中渔利!你自己偷奸败露,又怪我什么呢?”女子说:“我乞讨药时,刚刚怀孕还没有成形,如果能够堕下来,我可以不死,只是破坏一个无知的血块而保全一条将死的性命;既然拿不到堕胎药,就不能不生产, 以致孩子遭到扼杀,受到万般痛苦,我也被逼得上吊自尽,你欲保全一条性命,却反而害了两条性命了!此罪不怪你又怪谁呢?”冥间的官感慨地说:“你所说的话,符合情势;他所说的则是根据学理。宋朝以来固执地持理而不考察情势的利益或害处的人,又何止是此人呢?你还是算了吧!”手在案几上敲出声响来, 医生猛然而醒。
        【解说】
        这是一则构思巧妙的故事,利用阴间判阳世的手法,批判了宋明理学对人世间的戕害。医生不给堕胎药,拒贿而志坚,他本不错,所据者,理也;此女子为得到堕胎药,一而再,再而三地行贿,她也情势所逼,所保者,命也。他们所争的实际上是“天理”和“人命”之择,涉及到道德价值判断的标准。人生活在世, 究竟以什么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呢?是“理”,还是“人”, 这在中国已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人类社会,当然是人为根本,一切有利于人类发展和幸福的所作所为都应该得到鼓励,又岂能用一切人为的繁文缛节去束缚人的发展呢?理本是人类经验的总结,人类向前发展了,理又岂能一成不变地反而压迫人的发展呢?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简单而明了的道理,讲起来,也是人人都可以接受的道理,但是一落实在行动上实践中,往往就是难以推行。宋明理学不是没有有益的地方,它毕竟是数千年东方文明的理论结晶,然而, 它的流弊也是惊人的,从“存天理, 去人欲”的立场出发, 很多是非价值判断都颠倒过来了,宋明理学也就成了阻碍人类发展的害人的东西,在它的戕害下,遭罪者又何止此母子俩?难怪冥官要发出如此感叹:“宋以来固执一理而不揆事势之利害者,独此人也哉?”
        【相关名言】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于利不利之间,利不利即义不义,义不义即宜不宜,能知宜不宜,则智也。

——焦循


        伟人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

——英国·邱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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