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籍古文 > 古代寓言 > 处女遇盗

处女遇盗

        处女婴宝珠 ,佩宝玉,负戴黄金,而遇中山之盗也 。虽为之逢蒙视 ,诎要桡腘 ,若卢屋妾 ,由将不足以免也

——《荀子·富国篇》


        【注释】
        ①婴:系在脖子上。②中山:即山中。③逢蒙:夏代的善射者。④诎要:通“屈腰”,即弯腰。桡腘(nao guo):曲膝。桡,通“挠”,曲。腘,膝窝。⑤若卢屋妾:若,像。一作“君”。卢屋,即“庐屋”,居室的泛称。卢屋妾,屋里役使的婢妾丫环。⑥由:同“犹”,还。
        【意译】
        有个少女,脖子上挂着闪闪发光的珍珠项链,腰间佩戴着玉环,浑身珠光宝气,肩上还背着黄金,一路步态轻盈地在山路上行走,不料半路上钻出了强盗。强盗看见满眼的珠玉黄金,眼里射出了贪婪的光,马上持刀抢劫。少女被这突来的灾祸吓懵了,双眼不敢正视强盗,双膝着地,下跪求饶,卑怯得像人家屋里的奴婢一样, 但还是免不了被杀的命运。
        【解说】
        残暴的强盗看中了少女的黄金首饰,不管少女怎样哀求,钱财被掳,少女香消玉殒的结果总是免不了的,原因只有一个:少女打不过强盗。面对强暴,眼泪与下跪绝对救不了自己,向大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下跪乞求毫无用处,唯一的办法是站起来抵抗,才会有从老虎口边生还的一线希望。
        【相关名言】
        砥柱中流障怒涛, 折冲千里独贤芬。

——侯克中


        一苦一乐相磨炼, 练极而成福音, 其福始久。

——洪自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古译文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
返回列表

上一篇:割肉相啖

下一篇:邾君改组

“处女遇盗” 的相关文章

二人评王11个月前 (05-11)
鲁侯养鸟11个月前 (05-11)
杞人忧天11个月前 (05-11)
晏子之御11个月前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