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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之罪

        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 ,怒则分背相踶。马知已此矣! 夫加之以衡 扼, 齐之以月题 ,而马知介 倪闉 扼鸷曼 ,诡衔 窃辔 。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 伯乐之罪也。

—— 《庄子·马蹄》


        【注释】
        ①靡:通摩,厮摩, 亲密之意。②衡: 车辕前端的横木。③月题: 马额上的一种装饰,用金属雕刻而成,形状似月,又叫当颅。④介:侧立。⑤倪: 借为輗, 车辕与车衡衔接的关键部件。闉 (yin): 曲。⑥鸷:抵。曼:借为幔,车前后两旁遮挡风尘的覆笭。⑦诡衔: 吐出口勒。⑧窃: 借为啮。
        【意译】
        马生活在陆地上,吃草饮水,高兴时交颈厮摩,发怒时转身相踢。马所晓得的仅此而已。等到加上了车衡颈轭,佩上了额前饰件,马也就懂得侧立车輗间, 曲颈脱轭,抵触车笭,吐出口勒,咬断缰绳了。马之所以产生抵抗束缚的机智, 完全是伯乐的罪过啊!
        【解说】
        同上篇一样,本则寓言也描写了马之自由的丧失,但进一步申论了马因束缚而产生的敌对行为。所谓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一切外加给马的力量,都将与马的自然本性发生对立冲突。如果不给马上套,马就不会有种种反抗的行为,所以说造成人马敌对仇视之恶果,乃是伯乐的罪过。在作者看来,人也如同马,上古赫胥氏人民无拘无束,悠游自在,过着符合他们天性的生活。只是因为后来有了圣人,他们希望按照个人的理想,人为地用礼乐仁义来规范天下人,这才启动天下人运用智巧去竞争。从此天下纷争骤起,这些都是圣人犯下的罪过。但事实上庄子并没有亲身体验过赫胥氏时代的生活。他的上古人民自由生活的图景,不过只是他对于理想生活的美好憧憬罢了。礼乐仁义乃至于一切政教法度,都并不是根据圣人的主观愿望制造出来的,而是人类面临自然界的否定,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而不得不穿上的保护服。尽管穿上衣服总没有赤身裸体那样自由舒展,但是不穿衣服,人就不成其为人。如果赫胥氏人缺乏不断进取的创造精神,满足于那种与自然界融一的生活状态,那么赫胥氏人就与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动物界不会有礼乐仁义造成的痛苦,但动物界也不会享有人类创造的乐趣。所以只要外加给人的力量,符合人的发展本性,人就该接受它,与此同时,人同时要砍断那些曾经有益于自己而现在却阻碍自己进一步争取更大自由的绳索。正如同蛇和蟹的蜕生一样,人也必须不断地蜕去一切异化了的不适时的社会外壳。
        【相关名言】
        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法国·孟德斯鸠


        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德国·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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