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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传第十六

    
【经文】
礼,不王不禘 。王者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诸侯 及其大祖 。大夫、士有大事 ,省于其君 ,干祫及其高祖
【今注】
①②均见前篇《丧服小记》。③大祖:即太祖,始受封的国君。④大 事:合祭宗庙。⑤省于其君:大夫三庙,士一庙,合祭时只祭有一庙之主,礼 数也比诸侯简省。⑥干祫:向上追祭。大夫、士不得祭高祖,追祭无庙之 主,须另外筑坛,不在庙中。
【今译】
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祭。天子大祭宗庙时,以禘 始祖所受命的天帝,而让始祖配食。诸侯大祭宗庙时,只能祭太祖 以下的祖先。大夫、士在合祭祖先时,礼数应比诸侯简省,追祭祖 宗也只能上及高祖。

【经文】
牧之野 ,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 于牧室 。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 ,逡奔走 ,追王大王亶父、王 季历、文王昌 ,不以卑临尊也。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 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 ,别之以礼义 ,人道竭矣。
【今注】
①牧之野:周武王打败商纣的地方。②设奠:祭祀随军而行的祖先神 主。牧室:牧地的馆舍。古代郊关均设馆舍,以供往来使者歇息。③豆笾: 指祭祀所用祭品。④逡:匆忙。⑤亶父、季历:二人都是周武王的祖先。 文王昌,即周文王,是周武王的父亲。亶父、季历、文王的辈分高,但没有做 王,而武王的辈分低,在战胜纣之后,追封为王。⑥昭缪:即昭穆。⑦礼 义:即礼仪。
【今译】
周武王在牧野战胜商纣,是武王建立周朝的一件大事。战争 结束后,燔柴祭告上帝,祭告土神,在牧野的馆内祭祀行主以告知 祖先。接着又带领各地诸侯,端着祭祀供品,匆匆忙忙地返回祖 庙,追认古公亶父、季历、西伯昌为王,这样就避免了后辈的爵位高 于前辈。正确排列宗庙的位次,是为了尊崇祖先;正确排列子孙后 代的次序,是为了亲近自己的血统;从旁又排列亲兄弟、堂兄弟的 关系,在宗庙内会食同族的人,以父昭子穆的次序排列座次,制订 彼此相应的礼节。这样,人道伦常就都体现出来了。

【经文】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一曰治亲,二曰 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五者一得于天下,民无不 足,无不赡者;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 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 ,改正朔 ,易服色 ,殊徽号 , 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 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今注】
①文章:各种文献,主要指旧时礼法。②正朔:指历法。每年的第一天 为正,每月的第一天为朔。③易服色:上古各个朝代所崇尚的颜色不同,夏 尚青,殷尚白,周尚赤。④徽号:徽章、旗号。
【今译】
圣人执掌政权治理天下,必须首先注意五件事,而治理人民的 事还不在其中。第一是治理好自己的家族,第二是报答有功的人, 第三是选拔有德行的人,第四是任用才能出众的人,第五是访察并 举用有仁爱之心的人。这五件事如果都能做到,那人民就没有不 满意的,也没有不富足的;这五件事,如果哪一件有差错,那人民就 不能很好生活。所以圣明的君王治理天下,一定要从人道伦常做 起。制定重量、长度、容积的标准,考订各种礼法,改订历法,变易 所崇尚的颜色,区别旌旗上各种徽号,区别各种礼器及军械的用 途,区分吉凶服制,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随着时代的不同,与人民一 起变换更改的。但是,也有不能因时而改变的,如亲近亲属,尊崇 祖先,敬奉长者,严格男女之间的界限,这些就是不能让人民随意 变换更改的。

【经文】
同姓从宗 ,合族属 ;异姓主名 ,治际会 。名著而男女有 别。其夫属乎父道者 ,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 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 无慎乎!
【今注】
①同姓:指同一族内的男子。男子同族则同姓。②族属:一个氏族的 人都由宗子统管。③异姓:指从外姓嫁过来的女子。名:名分,称呼。④ 际会:一族的人聚集在一起宴饮。⑤自此句以下,原为《仪礼·丧服传》文, 引之以解释“名著而男女有别”。
【今译】
同姓的男子随着各自的宗子,组成一个氏族单位。从外族嫁 过来的女子,依靠称呼确定名分。族中举行集会时,依据名分排列 座次。名分确定之后,男女就有区别了。丈夫属于父辈的,其妻就 属母辈;丈夫是子辈,其妻就属媳妇辈。如果称呼弟弟的妻子为媳 妇,那末难道可以称呼嫂嫂为母亲吗?所以,名分是人伦中最重要 的事情,不可不特别慎重。

【经文】
四世而缌 ,服之穷也。五世袒免 ,杀同姓也 。六世,亲属 竭矣。其庶姓别于上 ,而戚单天下 ,昏姻可以通乎 ?系之以 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 ,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今注】
①四世而缌:同一高祖的子孙的血缘关系相隔四代,互相之间只有缌麻 丧服关系,这是丧服中最轻的一种。②五世:同出于高祖之父的子孙,已不 在一族之内。袒免:袒露左臂,并用布条束发,以此作为哀悼。不是正式丧 服。③杀:减杀。同姓:指仍在一族内的人。④庶姓别于上:郑玄注:“玄 孙之子姓别于高祖。”此当指小宗。⑤单:通“殚”,尽。⑥此句是设问。 或说殷人五世以后的同姓可以通婚,故设此问。⑦缀之以食而弗殊:指同 姓的人虽隔五世以上,但在大祭时仍然排列在同一辈分的座位上吃饭。
【今译】
为出自同一高祖而相隔四代的族人服丧,只穿缌麻丧服,丧服 关系只到这一代为止。相隔五代的人之丧,只要脱衣露出左臂,用 麻布条束住头发表示哀悼,所用的礼比同族的人轻。相隔六代的 人,虽同姓,可以说族亲关系已经没有了。这些同姓的人,从高祖 以上,已不认为同族;从玄孙以下,已无丧服。这种同姓的人可以 通婚吗? 这些人用老祖宗的姓联系起来没有分别,在宗庙聚会时 也排在同一个辈分上,所以凡同姓者,即使相隔百代,也不能通婚, 周代的规定就是这样。

【经文】
服术有六 :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 ,四曰出入 ,五曰 长幼,六曰从服 。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从,有从有服而无服, 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有从轻而重。
【今注】
①服术:丧服的原则。②名:名分。如为伯母、叔母服丧就是因为名分 关系。③出入:指族中嫁出与未嫁的妇女。④从服:服丧者与死者本无 亲属关系,而是跟随家中亲人服丧。
【今译】
丧服的原则有六项:第一是为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服丧,如子为 父母等;第二是为尊贵者服丧,如臣为君;第三是为有名分关系的 异姓服丧,如为叔母、伯母等;第四是为族中已嫁及未嫁的女子服 丧有不同;第五是为成年人服丧和为未成年人服丧有不同;第六是 从服。从服又可分为六种情况:第一是因亲属关系而跟着服丧的, 如为母亲的娘家亲属服丧;第二是因徒属关系而跟着服丧的,如臣 子为君主的家属服丧;第三是本应有从服而不服丧的,如国君的庶 子,怕犯国君的禁忌,就不为岳父母服丧;第四是本无从服而又跟 着服丧的,如国君的庶子不为他的母党之亲服丧,但他的妻子仍要 服丧;第五是本应跟着服重服而服轻服的,如妻为父母服重服,而 夫为岳父母服轻服;第六是本服轻而从服重的,如庶子为生母只服 轻服,而妻子反而服重服。

【经文】
自仁率亲 ,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 ,顺而下 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君有合族之道 ,族人 不得以其戚戚君 ,位也。
【今注】
①自:从一方面看。仁:指亲属间的仁爱之心,即恩情。率:循,沿着。 ②义:道义。③合:聚集,引申为统领。④戚:古代谓亲属为亲戚。
【今译】
如果用对自己的恩情深浅来分别亲疏关系,那就得沿着父亲 往上推,到了远祖,恩情就最轻。如果从道义上看,就应沿着远祖 往下推,直至父庙,愈早的祖先义愈重。这样,远祖的恩情虽轻,但 在道义上最重要;父母的恩情虽重,但道义上较轻。丧服的轻重就 是根据这两方面的道理制订的。国君有统领全族的权力,族中人 不能用亲属关系而把国君当作亲属看待,这是他的尊贵的地位所 决定的。

【经文】
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 为祖 ,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 。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 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之所自出者 ,百世 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 祖之义也。
【今注】
①别子为祖:宗法社会,嫡长子世袭君位,庶子分封,庶子的子孙则以分 封的庶子为始祖。②继别为宗:别子的嫡长子世袭别子封号,成为大宗。 ③继祢者为小宗:别子的庶子到第五代之后分出小宗,小宗只能继承父庙。 ④之所自出:郑玄注中无此四字,疑为衍文。
【今译】
庶子不主祭祖庙,为的是严明宗法。庶子不能为长子服丧三 年,因为庶子不继承始祖庙。国君的庶子有了封地,成为别子,他 的子孙以他为始祖,别子的嫡长子继承别子,这就是大宗;别子的 庶子只能继承父庙,成为小宗。这些宗,有一直继承下去百代不迁 易的,也有超过五代就要迁易的。百代不迁易的,就是别子的嫡长 子所继承的一支。继承别子的宗,就是百世不迁易的大宗;只能继 承高祖的宗,超过五代就要迁易,是小宗。尊崇祖先就要敬守宗 法。敬守宗法,是尊崇祖先最合宜的道德行为。

【经文】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宗之 者 ,公子是也 。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 ,为其士大夫之庶者 , 宗其士大夫之适者 ,公子之宗道也。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
【今注】
①此三句解释诸侯公子的宗法。诸侯的嫡长子为君统,不做宗子,而众 公子不可无人主领,因有令庶子为宗子之法。若以嫡长子的同母弟为宗子, 就是大宗;以异母弟为宗子,就是小宗。有小宗而无大宗:指嫡长子无异母 弟。有无宗亦莫宗之:指只有一个庶子,所以既无他人可宗,亦无他人来宗。 ②公子:诸侯的庶子。③公子之公:指继位当诸侯的嫡长子。④士大 夫之庶者:诸侯的庶子被分封为士或大夫。⑤适:通“嫡”,指诸侯嫡子,而 非长子。
【今译】
第一是只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的,第二是只有大宗而没有小宗 的,第三是既无人可宗,又无人来宗。诸侯公子的宗法是有三种情 况的。诸侯的公子有宗法的,是继位当国君的嫡长子立一个嫡亲 弟弟作为其余当士和大夫的异母弟的宗子。这就是公子的宗法。 亲属关系断绝,就没有丧服关系了,只有有亲属关系的人,才统属 于同一个宗。

【经文】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 。 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 ,收族故 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 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 礼俗刑然后乐。《诗》云 :“不显不承 ,无斁于人斯 。”此之谓 也。
【今注】
①以上四句已见前文。②收:聚集。收族:将族人团结在一起。③ 诗:所引见《诗经·周颂·清庙》。④不:通“丕”,大的意思。⑤无斁:不嫌 弃。
【今译】
如果用对自己的恩情来分别亲疏关系,那就得沿着父母往上 推至远祖;但如果从道义上看,就应沿着远祖往下推至父庙,所以 人的天性是亲近自己的亲人。亲近亲人就会尊崇祖先;尊崇祖先 就会敬守宗法;敬守宗法就会团结族人;团结族人,宗庙之中就严 整有序;宗庙严整有序,就会敬重社稷之神;敬重社稷之神就能和 同姓氏族友好相待;同姓氏族友好相待,刑罚就能公正合理;刑罚 公正合理,人民就能安居乐业;人民安居乐业,各种财用就丰足;财 用丰足,一切愿望都能实现;愿望实现了,各种礼仪就有一定规范; 礼仪有规范,万民都能欢乐。《清庙》诗中有这样的话:“文王的功 绩伟大而光辉,广泛地流传下来,后人永远敬重他。”说的正是这个 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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