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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之权变之道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离娄上》)

【鉴赏】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这是正常的礼制。嫂嫂掉到水里了,用手去拉她,这是变通的办法。”孟子这里讲的是礼仪规范与权变的关系。

礼,在先秦充当着后世法制的角色,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与仁共同构成了儒家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从外到内指导着人的言行举止和德行修养。男女授受不亲是古代礼制的内容之一,而恻隐之心、爱人之心又是仁的本质,当男女授受不亲的礼与嫂嫂落水而想救起的仁发生冲突时,孟子主张曲礼而就仁,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权变思想。也就是说,礼节是人人都应该遵守的,可是在一些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中,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于这些礼节的束缚,而应坚持“两权相害取其轻”的原则来做出自己的决定。

孟子很重视权变思想的运用。一般我们都认为人应当要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可孟子却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离娄下》)当信与义发生冲突时,就应以义为先。我们都主张人应该要爱护自己,珍惜生命,可孟子却大声疾呼:“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难道孟子认为人不应当言而有信和珍惜生命吗?当然不是,这里体现的,就是孟子善于变通,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权变思想。因为人生有了更高的信仰和目标,那些一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追求,对于人们来说也就无足轻重了。孟子眼界开阔,对事物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又反对执着于一端,认为“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尽心上》)。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主张中道而不知变通,那便是执着一端,厌恶执着一端,就是因为它有损于仁义之道,只拿起一端而废弃了其余的缘故。人一旦执着于一端,就容易出现“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的状况。这样,也就远远看不清真理的面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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