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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四年:召陵之盟》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夏,许男新臣卒。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 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师进,次于陉。

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

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穀同好,如何?”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屈完及诸侯盟。

〔注释〕  四年:鲁僖公四年,即周惠王二十一年,即公元前656年。  公:鲁僖公,又作鲁釐公,即姬申,鲁国国君,前660—前627年在位。齐侯:齐桓公,即姜小白,齐国国君,前685—前643年在位。他任用管仲,对内改革政治,富国强兵,建立霸业,为春秋五霸之首。宋公:宋桓公,即子御说,宋国国君,前682—前651年在位。陈侯:陈宣公,即娲杵臼,陈国国君,前693—前648年在位。卫侯:卫文公,即姬燬,卫国国君,前660—前635年在位。文公之立,当卫在齐桓公帮助下复国之初,司马迁说他“轻赋平罪,身自劳,与百姓同苦,以牧卫民”。郑伯:郑文公,即姬踕,郑国国君,前673—前628年在位。许男:即姜新臣,许国国君。曹伯:曹昭公,曹国国君,姓姬,前667—前653年在位。蔡:古国名。前十一世纪,周武王封其弟叔度,建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春秋时,为楚所迫,多次迁移,后止于州来(今安徽凤台),称下蔡。前447年,亡于楚。  陉(xíng):山名,在楚国北境。  师:齐桓公率领的八国征楚联军。  召陵:今河南偃城东三十五里。  使:派遣使者。  风马牛不相及:比喻齐楚疆域不相连。  虞:料想。涉:徒步通过水域。  管仲:名夷吾,以字行。春秋齐国颍上(今属安徽)人。辅助桓公,改革齐政,尊王攘夷,开启大国争霸的政治局面。  召(shào)康公:召公,即姬奭,西周大臣,助周武王灭商。武王死,辅成王,官太保,与周公分疆而治,负责西部。封于燕,由其长子赴国治理。成王死,又辅助康王。大公:即太公,太公望,又名姜尚、姜子牙。西周大臣,辅助武王灭商,受封于齐,为齐国始祖。  五侯九伯:泛指天下诸侯。  履:鞋,引申为践履之地,指得以征伐的范围。  穆陵:今湖北麻城北一百里,与河南之光山、新二县接界之穆陵关(一作木陵关)。  无棣(dì):今河北卢龙一带。  包茅:古人拔取带有毛刺的菁茅,使之成束。  共:同“供”。  缩酒:用所束的菁茅滤酒去滓。  徵:问罪。  昭王:即姬瑕,西周天子,前995—977年在位,多次率军征楚。南征而不复:征楚回师,渡汉水时,遭袭击落水而死。  乘:乘马车。  不穀(gǔ):诸侯自谦用语。是为:要做的事。  好:友好。继:继承。  徼(jiǎo)福:求福。社稷:土地神庙和谷神庙,古代立国必建社稷,乃用以指代国家。  绥:安抚。  方城:楚国所筑长城。其地域长度,各家所说不同。

〔鉴赏〕 《左传》此文记载齐桓公、管仲以尊王名义,率八国之师南下征楚,楚王两度派遣使臣,与之谈判,双方在昭陵订盟。

这段历史所表明的是,管仲为齐桓公图霸业所确立的指导思想:“尊王攘夷。”僖公四年及此前的政治形势,据《春秋·公羊传》所论,是“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北面的狄人伐邢破卫,在今河北、河南威胁着华夏族的各国,南面楚人的势力已逐渐向黄河流域拓展。华夏族面临存亡危机,管仲主张在“尊王”的旗帜下,“诸夏亲昵”、“同恶相恤”(《左传·闵公元年》),共同“攘夷”,抵御楚和戎狄的侵犯。在齐国救卫之后,北方戎狄的势力已被遏止,放到日程上的大事便是阻止楚国北上。齐桓公和管仲,联合了鲁、宋、陈、卫、郑、许、曹七国,先平定了投靠楚国的蔡国,接着率八国之师进入楚境。

在军队交战的同时,双方又开展外交活动。管仲在谈判中树起“尊王”大旗,以此为外交攻势的思想主题。他谴责楚国说:“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原来,楚国被视为蛮夷,却在早周时期就与周有一定关系,参与周武王领导下的尧商战争。周初封建楚首领鬻熊从成王那里受封,确定爵名、姓氏、都邑。以周王为天子,尊敬周王,曾是楚国统治者的意识。随着周室衰微,诸侯尊重王室的思想渐为淡漠。东周立国不久,郑武公就轻视平王。其子郑庄公更是以武力与桓王对抗,他的部下在战斗中用箭射中桓王肩膀,也不了了之。周统治者所鼓吹的“受天有大命”的神话破产。作为蛮夷的楚国,较之华夏诸国,其叛逆思想形成得更早。还在夷王时,楚子芈熊渠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史记·楚世家》)自立为王,并立其三子为王。后虽去王号,但对周王并无敬重之心,只为避免战争。既然楚没有公开否认、改变与周王之间的从属关系,也就得尊王,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其中之一,便是每年要贡献包茅,供周室缩酒,用以祭祀。当管仲以此责问时,楚国代表只得承认错误,表示会继续履行这一义务。至于昭王沉没汉水,则表白并非自己的过错,要管仲去实地调查,以确定罪责。以尊王名义发动的征楚战争,在楚国表示承认错误继续尊王之后,也就没有理由再进行了。况且,以齐为首的华夏诸国联军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于是,双方作揖言好,在召陵盟誓。

管仲主张“尊王”,是由于他力图稳定社会秩序和维护齐国的利益。管仲主张诛杀不孝之人,不变易嫡长子的地位,不以妾为妻,帮助已经灭亡的国家重新建立,都是出于保持社会秩序和安宁的需要。在他看来,要维护秩序,就得强化君臣地位不变的意识,为此君要有君的样子、臣要有臣的样子。他认为:“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国语·齐语》)

与西周时期的思想不同,管仲、桓公的尊王是为着“挟天子以令诸侯”,使诸侯尊重自己的霸主权利、地位。在封建社会初期,王权是一种进步的因素,这乃是显而易见的。在纷争混战的社会中它是秩序的代表。与诸侯国各自为政所造成的分裂与相互间的无休止战争相比,以周天子为天下之共主以维护和平和安宁,是一种进步的政治思想。何况,当时的华夏诸国面临着戎狄蛮夷的威胁。强国高举王权的旗帜,就能协调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使他们团结在自己的周围,一致对付外部的威胁。

在评价管仲的历史功勋时,孔子曾经说过:“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他认为如果没有管仲,后人恐怕都要成为夷狄的臣民了,也要披着头发,衣襟向左开了。孔子对管仲这一评价是十分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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