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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 齐中御府长信病,臣意入诊其脉,告曰:

“热病气也。然暑汗,脉少衰,不死。”曰:“此病得之当浴流水而寒甚,已则热。”信曰:“唯,然!往冬时,为王使于楚,至莒县阳周水,而莒桥梁颇坏,信则揽车辕未欲渡也,马惊,即堕,信身入水中,几死,吏即来救信,出之水中,衣尽濡,有间而身寒,已热如火,至今不可以见寒。”臣意即为之液汤火齐逐热,一饮汗尽,再饮热去,三饮病已。即使服药,出入二十日,身无病者。所以知信之病者,切其脉时,并阴。脉法曰“热病阴阳交者死。”切之不交,并阴。并阴者,脉顺清而愈,其热虽未尽,犹活也。肾气有时闲浊,在太阴脉口而希,是水气也。肾固主水,故以此知之。失治一时,即转为寒热

【段意】 记病案之四:齐中御府长信有病,诊断为热病,出汗后已不危险。病因是水中受寒引起发热。诊断准确。服用液汤火齐三次病愈,再服药20来天,疾病全消。病案中细述了脉象及病理,并分析了热病的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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