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籍古文 > 史记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尽诛所与谋者。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尽诛所与谋者。

于是乃遣淮南王,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是时袁盎谏上曰:“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陛下为有杀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复之。”县传淮南王者皆不敢发车封。淮南王乃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骄故不闻吾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上哭甚悲,谓袁盎曰:“吾不听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盎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守冢三十户。

【段意】 写朝廷对淮南王谋反的处置情况和淮南王的死。朝廷把参与谋反的人全部杀掉,以邮传方式遣发淮南王。淮南王不食而死,他自认这不是勇的表现,而是因为骄横得不知己过的结果,他不肯悒郁苟活。而文帝为脱“杀弟”之责,以“不发封馈侍”为罪名,处死了各县有关传送淮南王的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古译文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