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 太史公曰:
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段意】 以史论的形式补充说明吴楚七国之乱前后诸侯王权力的变化以及五宗十三王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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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段意】 以史论的形式补充说明吴楚七国之乱前后诸侯王权力的变化以及五宗十三王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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