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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王世家第三十》 - 燕土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虑,故诫之曰

“荤粥氏无有孝行而禽兽心,以窃盗侵犯边民。朕诏将军往征其罪,万夫长,千夫长,三十有二君皆来,降旗奔师。荤粥徙域远处,北州以安矣。”“悉若心,无作怨”者,勿使从俗以怨望也。“无俷德”者,勿使(上)[王]背德也。“无废备”者,无乏武备,常备匈奴也。“非教士不得从征”者,言非习礼义不得在于侧也。

会武帝年老长,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旦使来上书,请身入宿卫于长安。孝武见其书,击地,怒曰:“生子当置之齐、鲁礼义之乡,乃置之燕、赵,果有争心,不让之端见矣。”于是使使即斩其使者于阙下

会武帝崩,昭帝初立,旦果作怨而望大臣。自以长子当立,与齐王子刘泽等谋为叛逆,出言曰:“我安得弟在者! 今立者乃大将军子也。”欲发兵。事发觉,当诛。昭帝缘恩宽忍,抑案不扬。公卿使大臣请,遣宗正与太中大夫公户满意、御史二人,偕往使燕,风喻之。到燕,各异日更见责王。宗正者,主宗室诸刘属籍,先见王,为列陈道昭帝实武帝子状。侍御史乃复见王,责之以正法,问:“王欲发兵罪名明白,当坐之。汉家有正法,王犯纤介小罪过,即行法直断耳,安能宽王。”惊动以文法。王意益下,心恐。公户满意习于经术,最后见王,称引古今通义,国家大礼,文章尔雅。谓王曰:“古者天子必内有异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异族也。周公辅成王,诛其两弟,故治。武帝在时,尚能宽王。今昭帝始立,年幼,富于春秋,未临政,委任大臣。古者诛罚不阿亲戚,故天下治。方今大臣辅政,奉法直行,无敢所阿,恐不能宽王。王可自谨,无自令身死国灭,为天下笑。”于是燕王旦乃恐惧服罪,叩头谢过。大臣欲和合骨肉,难伤之以法。

其后旦复与左将军上官桀等谋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当立,大臣共抑我”云云。大将军光辅政,与公卿大臣议曰:“燕王旦不改过悔正,行恶不变。”于是修法直断,行罚诛。旦自杀,国除,如其策指。有司请诛旦妻子。孝昭以骨肉之亲,不忍致法,宽赦旦妻子,免为庶人。传曰“兰根与白芷,渐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渐然也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尽复封燕王旦两子:一子为安定侯;立燕故太子建为广阳王,以奉燕王祭祀。

【段意】 先释燕王旦受封时的策诰之文,后详叙燕王旦谋反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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