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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 - 婴自上初起沛,常为太仆,竟高祖崩。

以太仆事孝惠,孝惠帝及高后德婴之脱孝惠、鲁元于下邑之间也,乃赐婴县北第第一,曰“近我”,以尊异之。 孝惠帝崩,以太仆事高后。 高后崩,代王之来,婴以太仆与东牟侯入清宫,废少帝,以天子法驾迎代王代邸,与大臣共立为孝文皇帝,复为太仆。八岁,卒,谥为文侯。子夷侯灶立,七年卒。子共侯赐立,三十一年卒。子侯颇尚平阳公主。立十九岁,元鼎二年,坐与父御婢奸罪,自杀,国除。

【段意】 简述高祖死后,夏侯婴侍奉惠帝、高后、文帝的情况和最后封号以及子孙袭爵的情况。其中突出了两点:一是惠帝和高后感谢他在下邑途中救他们的义举,把最靠近宫殿的地方赐给他,以表示对他的特别尊敬。二是高后死后他又与东牟侯共入宫,废少帝,与大臣们共立惠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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