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籍古文 > 史记 >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 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 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

舍客长桑君过,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出入十馀年,乃呼扁鹊私坐,间与语曰:“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扁鹊曰:“敬诺。”乃出其怀中药予扁鹊:“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乃悉取其禁方书尽与扁鹊。忽然不见,殆非人也

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以此视病,尽见五脏症结,特以诊脉为名耳

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

【段意】 写扁鹊青年时期得到不平凡的长桑君传授医学秘方,遵嘱服用药物后能透视人内脏,诊脉尤其出名,成为良医,在齐国、赵国行医。此段带有神话色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古译文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