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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穿草鞋

        侗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分布在贵州、湖南、湖北、广西毗邻地区,多通汉语。善歌,以侗族大歌著称。恋爱充分自由,但结婚由父母决定。婚俗极其丰富多彩,如“行歌坐月”、“不落夫家”等等,“新娘穿草鞋”是其中的一种。
        在黔东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镇远县报京乡,有一种新娘出嫁穿草鞋的习俗,这在中国,可以说是一种颇为奇特的婚俗。
        报京乡的侗族新娘过门的头一天,男方便请四名青年到女家迎亲。两人挑礼物——两大块猪肉(后腿须带尾巴)和两坛米酒;另外两人则各扛两把油纸伞(这四把伞就相当于汉族的花轿,去时扛在左肩,归来时扛在右肩。中途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得撑开,更不能带着伞进入除新娘之外的人家)。当天晚上,同寨的新娘的同伴好友来到新娘家,通宵唱伴嫁歌,表示对新娘的祝贺。天亮后,新娘依依不舍同伙伴们告别,并将亲手制作的手帕等礼物放在篮子里,赠送给曾和自己相好过的男朋友。前来迎亲的四名青年,则在另一问房子里同新娘的父母和亲属饮酒唱歌,也是通宵达旦。天亮时,主人用锅底灰将迎亲的青年涂成大花脸。上路后,迎亲青年的花脸不能擦洗,一是表示主人好客,二是证明自己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新娘出嫁时,送亲的姑娘一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银花冠戴在头上,颈脖上套花银项圈,手腕上戴着银手镯,仿佛她们才是真正的新娘似的。有意思的是,独有新娘不穿新,不戴银,而且还脚穿草鞋,不带任何嫁妆。如果不是当地人,看到这种阵式,肯定会以为新娘是专供使唤的女工或丫环。据说,新娘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表示到了婆家以后勤俭持家的决心。为什么会有这种奇特的婚俗呢?这与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有关。
        相传很久以前,镇远有一位姓吴名召南的大财主,不但良田千顷,而且还开办了纺织厂、印染厂和各种各样的店铺。真可谓是家财万贯,富甲一方。吴召南虽然是大财主,但是生活却不铺张,特别是对子女的要求尤严格。
        他有两个儿子,老大叫茂林,老二叫森林。老大比老二整整大十岁。为了将两个儿子培养成能官能商、能耕能织的文武双全的人才,他不惜重金,先后为老大和老二聘请了家庭教师,对他们进行精心而严格的教育。在生活上,他对佣人提出,只要保证两位少爷吃饱穿暖就行,切不可娇惯纵容。他之所以要这样对待两个儿子,是因为他本人深知创业的艰难,他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创来的家业被不知艰辛的儿子败掉。他非常清楚,“青柴难烧,娇子难教”,如果子女不从小教起,日后必为败家的祸根。而教子,除了让他们知书识礼之外,便是以勤俭为本。假如因家中富有便放纵娇惯,不但会害了他们,而且会使万贯家财很快败光,因为从来都是创业容易守业难。他的老婆却不是这么想的。在茂林十来岁时,她见他每天除攻读诗书、练武习文外,还要帮助佣人做些杂务,大不以为然。她想,儿子是少爷,属富贵命,怎么能让他跟下人一样操持家务!于是,她吩咐佣人,所有家务事一律不许让儿子做。另外,她见丈夫对儿子管得紧,便经常乘丈夫外出之机要教书先生给儿子放“事假”,又给儿子零花钱,让他自己上街花销。久而久之,茂林变得好吃懒做了,学业也慢慢荒疏了。而且学会阳奉阴违,当着父亲的面是一套,背着他又是一套。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这种恶习也越积越深。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又学会了嫖赌。对儿子的不端行为,吴召南虽然有所察觉,但是却被妻子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不了了之。
        纸是包不住火的,吴召南终究还是发现茂林远非自己想像的那样单纯和勤奋好学,而是一个吃喝嫖赌、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因此,他既伤心又失望。但是,妻子仍为儿子辩解,并劝丈夫早点为茂林娶个媳妇,她说:“女人是根绳,牵住男人的魂,如果早点为茂林找个贤慧的媳妇,把他管住,他就不会花心了。”
        吴召南一想,这倒是个办法。于是,他便开始为茂林物色起媳妇来。经过左挑右选,吴召南始终未能找到一个懂事明理、贤慧娴淑的姑娘可以做自己的儿媳的。就在这时,镇远知县老爷派人前来做媒,想把自己的大女儿秋莲许配给茂林为妻。有道是,“跑堂的腿,媒人的嘴”,经媒人一介绍,知县老爷的大女儿秋莲不但长得比天仙还要美丽十分,而且贤慧善良,知书达理,比历史上所有的孝女贞妇还要强上百倍。吴召南当然知道媒人的话不可全信,但是他想,不管怎么说,七品知县毕竟是朝廷命官,多由进士出任。而能考上进士的,都是饱学之士,这种人的儿女自然应该比一般平民百姓家的儿女强。所以,他的心动了。不过,他还是要亲眼看一看秋莲之后再定夺。
        经过媒人的安排,吴召南在县衙见到了秋莲。论长相,这姑娘确实无可挑剔。在交谈中,他发现秋莲口齿伶俐,善解人意,确实有大家闺秀风范。于是,他答应了这门亲事。
        茂林和秋莲成亲后,茂林的放荡行为确实有所收敛,小夫妻你恩我爱,日子过得倒也不错。吴召南一见,大为高兴。一年之后,他便决定将城里的纺纱厂和一些店铺交给茂林经营管理。考虑到儿子的经验不足,特地将自己最信任的大管家阿成派去给茂林当助手。
        他哪里会料得到,秋莲并非像他所想象的那样贤慧和明理,而是一个贪图享受、挥霍无度的娇小姐。当初的一切只不过是假象而已。她之所以愿意嫁给吴茂林,就是看中了他家的财富,认为嫁到吴家后便可尽情享受和挥霍。而儿子茂林的一时收敛,也是一种假象,他是怕一结婚就乱来,会引起妻子和父母的不满。不想时间一久,他发现秋莲和自己的思想是非常一致的,两人都认为,人生在世,就是要及时行乐,有银就大胆花销;没有钱就要想方设法弄钱来花销。因此,两人的感情十分融洽。他们都很清楚,家里的财政大权都牢牢掌握在父亲的手里,在没有独立之前,一定要克制自己的行为,不然会惹恼老头子,到头来就无条件享乐了。现在,父亲要他经营管理城里的纺纱厂和店铺,自然夫妻二人都认为及时行乐的机会到了。茂林本来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公子,不要说根本就无兴趣经营管理厂房和店铺,就是有兴趣也是一窍不通。于是,他将管理和经营大权全摔给大管家,自己则和妻子出入城里的酒楼和赌场,花天酒地,恣意享乐。俗话说得好,吃喝张的是小口,赌场张的是大口。他们吃喝虽然用去的钱财不少,但是用于赌博的钱财则更是惊人。有时赌得性起,一掷便是千金。钱用完了,便去向大管家要。为了防止大管家向父亲告密,他们便用重金收买大管家。大管家得到了好处,哪还有心思去管他们!后来,大管家见亏空日益严重,干脆将一些现金席卷一空,逃之夭夭。茂林夫妻俩为了填赌债,便偷偷变卖店铺和厂房。等到吴召南发现时,所有的厂房和店铺已更姓他姓了。而茂林夫妇既怕受到家法惩治,亦无颜面见父老乡亲,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逃匿外乡,以乞讨度日,不久,秋莲沦为妓女,茂林便饿死沟壑。秋莲后来虽经其父派人救出,但因无颜面对亲人,便投河自尽。他们人虽死,但是落下千古骂名。
        吴召南痛定思痛,深感自己对儿子虽然表面上看好像要求严格,实际上是过分宽容和娇纵。为了吸取教训,他决定对小儿字森林要严加管教。在森林年满十八岁的时候,他对儿子说道:“你哥哥和嫂子之所以落得那样的下场,就是因为他们不知创业的艰难,以为一切都来得很容易,以致走到那步田地。现在,你也长大了,我希望你能吸取你哥哥的教训。”
        森林说:“阿爸,您放心,我会吸取教训的。”
        吴召南说:“光说说还不行,为了让你体验一下创业的艰难,我想让你出去帮人打工,不知你同意不同意?”
        森林说:“我早就有此想法,只是怕您和阿妈不同意才没有提出来。”
        吴召南一听,十分高兴,便让儿子隐姓埋名,跟着寨子里的几个长年在外打工的乡亲去闯世界。
        森林跟着几位乡亲,来到一家财主家当了长工。真个是无巧不成书,原来这个财主就是几年以前的镇远知县、自己嫂子秋莲的父亲肖承。肖承也是侗族人,年轻时当过捕快,因在侦破一起惊动朝廷的大案中立功,被朝廷破格擢升为镇远县令。他虽然武功不错,但却不善于理政,更不会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因此很不得志。后来,因女儿秋莲行为不端并沦为娼妓,被同僚参奏朝廷,他便被革去县令之职。革职后,他便领着妻妾和儿女回到家乡,过起以耕种为主的农家生活。
        森林来到他家后,他见小伙子一表人才,而且知书识礼,很是喜爱,便让他替自己管账。森林牢记父亲的教导,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虽然东家只让他管账,但是,他除了管好账目之外,仍同其他长工一样下地干活,同时还积极主动地为东家操持家务。因此,尽管来到肖家时间不长,但很快便受肖家阍家老少的尊敬和喜爱。老的将他当儿子看待,小的则对他亲如兄弟。
        肖承有个小女儿,名叫春妞。她见森林一表人才,又有文化,而且吃苦耐劳,不由产生了爱慕之情,总是想方设法同他亲近。而森林见春妞貌若天仙,心地善良,也对她心存好感。但是,他深知富家小姐娇生惯养,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不会勤俭持家。哥哥就是因为娶了秋莲嫂子后,很快将家业败得精光,最后家破人亡,如果自己再重蹈哥哥覆辙,到头来必然也不会好的。何况春妞还是嫂嫂的亲妹妹,俗话说得好,知人知面难知心,在对春妞没有深刻了解之前是不能轻易流露自己的真情的。因此,尽管春妞总是有意和他套近乎,他总是保持高度警惕,从不同她单独接触,说话也十分注意分寸。
        然而,他越是这样,春妞对他越是有好感,爱得也越深。女儿的心思,没有逃过做父母的眼睛。肖承自从大女儿秋莲落得那种下场后,认识到以前对秋莲放任自流,不加管教的错误,同时也后悔不该将她许配给吴茂林那样的富家子弟,因为一般的富家子弟,大多是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为了吸取教训,他决定对小女春妞加强教育的同时,在婚事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再也不能将她嫁给官宦和富豪人家的子弟,而要为她找一个为人朴实,有一技之长的能吃苦耐劳的小伙子。自从森林到他家之后,他对这个小伙子便极有好感,现见女儿对他情意绵绵,自然使他感到高兴。于是,他同老伴商量之后,就托人将自己的意思转告森林。出于他的意料之外的是,森林竟然会一口拒绝。他的理由是:自己家里很穷,真正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而东家的小姐乃大户人家的千金之体,过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跟着他会受苦受累。
        却说春妞听到森林拒绝娶她为妻的理由后,立即对自己的父母说,她要嫁的是他的人,而不是嫁给房屋和地产。只要能嫁给他,让她吃再大的苦,她也乐意。
        肖承听了女儿的一席话,知道春妞同她的姐姐秋莲完全不同,心里自然感到欣慰。为了促成这门亲事,他亲自出面找森林谈话。
        森林到肖承家打长工时,改名为穆博。肖承找到他,对他说:“穆博,我家春妞说,她要嫁的是你的人,而不是你家的房屋和土地。只要能和你结成夫妻,再苦再累她也干……”
        森林一听,很受感动。他说:“既然春妞姑娘这样明事理,我也没话可说,不过,我还得回去征求一下父母的意见。”
        吴森林回去跟父母一讲,吴召南听说春妞是秋莲的妹妹,开始是一百个不同意。但是,通过儿子的介绍后,对姑娘的决心还是十分欣赏的。因此,他对森林说:“这样吧,你先去问问春妞,看她需要我家下多少聘礼?要为她准备些什么衣物和首饰?然后你再来告诉我。”
        森林回到肖家,直接找春妞问:“我爹妈讲了,儿女结婚是件大事,他们准备隆重办一下。为此,他们要我问你:娶你上门时,我家该下些什么聘礼?要为你准备些什么样的首饰和衣物?”
        春妞说:“我什么聘礼也不要,一件首饰和衣物都不用准备。我要吸取我姐姐的教训,不能坐享娘家和婆家的大人们用血汗换来的钱物。我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今后的属于自己的新生活。我不但不要婆家的聘礼和衣物,而且也不带走娘家的任何物品。”
        吴召南听到儿子转述的话语,十分高兴,当即表示同意儿子娶春妞为妻。
        森林和春妞的婚事定下来了,经过双方父亲同意,选定了吉日成亲,成亲之前,春妞又对森林说:“过门时,希望不要用花轿来接。我要用自己的双脚走到你家。不过,从我家到你家,路程很远,为了能挡雨和遮太阳,让接亲的人带几把雨伞来就行了。”
        娶亲的日子到了。森林带着几个同村寨的年轻的伙伴,各带着雨伞来到肖家。肖承夫妇不好违背女儿的意愿,没有办酒席,没有办任何嫁妆。但是,为了有个喜庆气氛,特地从村寨请来一些年轻姑娘,让她们好好地打扮一下,准备陪送女儿过门。令人们吃惊的是,当娶亲和送亲的人叫新娘上路时,春妞从房里走出来了,她不但没有穿新戴银,而且脚穿一双草鞋,就同大家一起上路。
        她的父母和森林都劝她打扮一下,可她说:“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大就大在是从此就要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生活。创造新生活既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做去劳动,又要学会勤俭过日子,而不是去当街赶集。我之所以要穿草鞋,就是要表示这个决心。我不愿我姐姐的悲剧在我身上重演。”
        人们一听,都十分感到,当然不会再劝她了。但是,毕竟是娶亲呀,那些来接亲的小伙子便用自己手中的伞,模仿抬花轿的姿势,装模作样地“抬”着新娘上路……
        春妞的行为很快在侗族姐妹中传开了,人们都称赞春妞有志气。后来,一些姑娘出嫁时便也仿效起来,久而久之,便相沿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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