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籍古文 > 庄子 > 《庄子·说剑》

《庄子·说剑》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馀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馀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庄子曰:“诺。周善为剑。”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庄子曰:“请治剑服。”

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馀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庄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桀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其处也〔51〕

〔注释〕 ①赵文王:即赵惠文王,名何,赵武灵王之子。②夹门:聚于门下。③太子悝(kuī亏):赵惠文王二十二年,立公子丹为太子,并无太子悝之事。可见这是虚构的故事。④说:说服。⑤奉:奉送,给予。⑥币从者:犒劳随从。⑦绝:断绝。⑧逆:触犯。⑨当:合乎。⑩事:使用。⑪为:治。⑫蓬头:头发松乱。 突鬓:鬓毛从两旁突起。⑬垂冠:谓帽子低倾。⑭曼胡之缨:粗实而没有文理的冠缨。曼胡,粗实。⑮短后之衣:后幅较短的上衣,便于跳跃。⑯语难:谓欲斗之时,愤气积胸,致使语声艰涩。⑰说:通“悦”。⑱大逆:违背,不顺。⑲治:制作。 剑服:剑士的服装。⑳脱白刃:拔出利剑。㉑禁制:禁止制服。㉒“十步”:后面当补一“杀”字,文意乃通。㉓为:使用。㉔戏:试剑。㉕校:考校。㉖奉:通“捧”,持。㉗敦剑:击剑。㉘御:用。 杖:指剑。㉙奉:通“捧”,用。㉚燕谿:地名,在燕国。 石城:山名,在塞外。 锋:剑端。㉛齐岱:齐国泰山。岱,岱宗,即泰山。 锷(è扼):剑刃。㉜魏:当为“卫”字之误。 脊:剑背。㉝镡(tán潭):剑鼻,又称剑口、剑环。㉞夹:通“铗”,剑把。㉟四夷:四方边远地区。㊱四时:春夏秋冬四季。㊲常山:即北岳恒山,在今河北曲阳西北与山西接壤处,汉代因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为“常山”。㊳论:论断。 刑德:谓刑罚、德化之理。㊴直:向前直伸。 无前:谓前无所当。㊵案:通“按”,按低。㊶决:劈断。㊷绝:斩断。 地纪:地维,即大地的根基。㊸匡:匡正。㊹桀:通“杰”。㊺三光:指日、月、星。㊻方地:大地。因为古代有天圆地方之说。㊼四乡:四方。㊽四封:四境。㊾宰人:膳夫。 上食:进上饭菜。㊿环:环绕。〔51〕服毙:自杀。服,通“伏”。

〔鉴赏〕 《说剑》篇可以说是《庄子》中最好懂的篇目之一。它没有宏篇大论,也没有艰深言辞,不似《逍遥游》、《大宗师》等散文洋洋洒洒、不着边际,倒更像是一篇有头有尾,情节曲折,结构精巧的小说作品。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赵文王由于沉迷于剑术而不把国家大事放在心上,让数千剑士,日夜相击,以此为乐,岁死百人而无动于衷。于是庄子入见,以毒攻毒,以剑抑剑,终使文王茫然屈服,剑士服毙其处,举国解除了斗剑的危害。庄子之所以能对症下药,无往不利,在于巧妙借用了一种“工具”使赵文王恍然大悟,这种“工具”便是寓言。由此,不禁想起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鸣惊人”的典故。

《史记·滑稽列传》记载:“齐威王之时喜隐,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百官荒乱,诸侯并侵,国且危亡,在于旦暮,左右莫敢谏。淳于髡说之以隐曰:‘国中有大鸟,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鸣,不知此鸟何也?’王曰:‘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于是乃朝诸县令长七十二人,赏一人,诛一人,奋兵而出。诸侯振惊,皆还齐侵地。”故事里提到的“淳于髡说之以隐”,这个“隐”就可以理解为隐喻、寓言。这则故事与庄子“说剑”有颇多相似之处,都是劝诫君王弃私利己好而顾国家天下,然而较之《史记》中淳于髡用大鸟比作齐威王这一简单的比喻,庄子的比喻方法则显得更为变幻多端了。首先庄子明了像赵文王这样的君王,如果正面直接进谏,劝其舍剑癖而君临天下的话,结果可能就像关龙逢、比干之忠心反遭夏桀和殷纣王的杀戮,因而庄子避其锋芒而选择用隐喻。然而用隐喻的最大问题就在于火候:如果考虑不周密,隐喻过于外露,将会被文王窥出意图使之半途而废;另一方面,如果隐喻运用得太过隐讳,那又极有可能让听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同样起不到诱导的作用。于是庄子为我们提供了天衣无缝的步骤:首先,庄子“请制剑服”,把自己装扮成“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的剑士,以一番精心的化妆来消除赵文王的疑心,赢得他的信任;然后,庄子紧紧抓住剑和治天下的可比性——剑的根本用处就在于取胜,赵文王迷恋的也正是这一点,然而在世间,最大的取胜莫过于君临天下,庄子正是抓住了“剑术”与“为王”的内在联系,以赵文王喜庶民之小剑而误天子之大剑而一针见血,一剑点醒赵王。

在劝说的过程中,庄子通过这“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人之剑”的递进,一层层将裹在外面的表皮剥尽,最终露出“核心”,也就是庄子的治国思想。老子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老子》)庄子的治国思想也在这种以贱为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道法自然”的思想。道法自然,就是世间万物都应顺从自然,虚静无为,治国当然也不例外。《应帝王》篇就有明确的答案,谓天根问无名人治理天下的方法,无名人答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意思是说,心神如若能遨游于虚静恬淡,形气假使能融和于寂寞无为,顺应万物的自然而不藏半点私心,那么天下自然就会太平了。使民自安、自朴、自然,天下自会称赞一番太平盛世了。因此在庄子看来,天下甚至根本谈不上治与不治的问题。在《在宥》篇中,他开篇即诘问道:“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这个世间如果不淆乱本心,不改变德性,天下难道还用治理吗?

是的,这就是庄子心中的“至德之世”。只是,这种“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的理想国并不可能存在。因为正如西方的哲学家所说,“人是社会的动物”,从人诞生的那一天起,无论是作为群体抑或是作为个体,不管是处于主动还是处于被动,人和社会的发展一直同步在进行着,这是作为个体的庄子不愿面对但又无法改变的事实。于是在这样的社会中,人沾染了社会性的弊病:贪欲、私利、尔虞我诈。既然难以改变又无法遁避这种社会现实,那么留给庄子的也只有一条缮性之路,就是“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养生主》)而已。通过这样的修身养性的方法,以达到“内圣外王”的最高境界。所以庄子在《在宥》篇中又退一步说:“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如果不得已而需治理天下,那么只有懂得修养身心的“圣人”,民众才可以安心地将天下交付给他。而从另一方面讲,又只有懂得自己的修养,才能真正做到“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在庄子心中,真正符合这种要求的,恐怕也就只是老聃口中的明王之治了:“明王之治,功盖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贷万物民弗恃;有莫举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应帝王》)

再回到对赵文王的“说剑”上。庄子劝说赵文王要运用这柄“天子之剑”来匡诸侯、服天下,可谓正是庄子治天下思想的实际体现。既然治天下之人要懂得修身、无为,那么有什么标准呢?《天道》篇中说:“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这是对帝王个人的评判。至于说到帝王“治国”,他又说:“圣治乎,官施而不失其宜,拔举而不失其能,毕见其情事,而行其所为,行言自为,而天下化;手挠、颐指,四方之民,莫不俱至,此之谓圣治。”(《天地》)也就是说,帝王须以天地为本元,以道德为宗主,以无为为永恒。不仅如此,在做到如此道德境界的同时,还须使他的民众也心悦诚服地归顺于他,这才真正达到了“天子之剑”的至高境界。

于是又回到文章开始部分讨论的问题:既然庄子抓住了剑与治国的目的都在于取胜这一共同点来说服赵文王,那么庄子劝君王练就“天子之剑”的最终目的,也就在于取胜,在于达到黄宗羲口中的“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明夷待访录·原君》)的理想社会,到那时,也许就离庄子和老子理想中的“明王之治”更近许多了吧。 附:古人鉴赏选

庄子之制行,愿曳尾于涂中而不为太庙牺牲,以悟危身殉物之俗,则说剑实所未闻,盖借此以明道之所用无往而不可耳。能止其君之喜好而安其国之危,则其泽之所及,亦岂小哉!(宋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引吕惠卿语)

天下事物之情,莫不毁异而尊同,捐小而慕大,以至违害就利,往往皆然。若其不与己同,虽利不从,不见所利,虽大不慕也。庄子论道,是篇及于辞人说客之言者,益寓至理于微眇,必假言而后获也。(宋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引刘槩语)

南华立言明道,高越九天,深穷九地,闢阖造化,鬼神莫测。及其引事物以为喻,则不出乎《人间世》之谈,而玄机妙义隐然于中,有足以觉人心救时弊者。《说剑》一篇,辞雄旨微,铿鍧千载,岂浪鸣哉!(宋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

此章始终叙事,而议论在其中,读之可见君人者好尚虽微,而风声奔走,未必有封侯之赏,能使殊死者相枕于前,而后至者不反,上下相矜,未尝不曰予智也。智乎愚乎?不待超世忘形之智,而后知者,而顾甘心焉。世道若此,谓之何哉?(明朱得之《庄子通义》)

庄子之书,寓言十九,风云河海,昆虫鱼鸟,无不寓之以言。庄子又辄以身等于昆虫鱼鸟,风云河海而寓言见意,其意云何,欲已斗也。……人言太史公好奇,庄子为文,好奇特甚。如《中庸》曰:“鸢飞戾天,鱼跃于渊。”斯亦足以发明道无不在矣。庄子则曰:在蝼蚁,在稊稗,必甚而曰在屎溺,然后已。唯文奇,故历千百世而常传,至于奇奥处,亦千百世而人不得解。如此篇者,信苏子之言,辄以为他人赝作;信庄子之深,又以其事为实然。均非也,庄子之寓言也。(明陈治安《南华真经本义》)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古译文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

“《庄子·说剑》” 的相关文章

《庄子·田子方》11个月前 (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