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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十二郎文》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

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 “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幕于汴州,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又佐戎徐州,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罢去,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 “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其传之者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不克蒙其泽矣!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汝之子始一岁,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汝去年书云: “比得软脚病,往往而剧。”吾曰: “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为忧也。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极乎?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 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馀奴婢,并令守汝丧。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

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得凭其棺,窆不得临其穴。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馀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耶?其不知也耶?呜呼哀哉!尚飨。

〔注〕 ① 年月日: 指写此祭文的时间。《文苑英华》卷九九三《祭侄老成文》作“贞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但下文有“汝之书六月十七日”的话,且祭文又作于闻老成死讯后之七日,故《英华》作“五月”当误。 ② 建中: 当是韩愈的家仆。 ③ 中年兄殁南方: 韩愈之兄韩会于大历十二年(777)五月,由起居舍人贬为韶州(治所在今广东韶关市)刺史,不久病死,时年四十二岁。 ④ 河阳: 今河南孟县西,韩氏先茔所在地。 ⑤ 江南: 指宣州(今安徽宣城)。韩氏有别业在宣州。建中二年,因中原兵乱,韩愈全家避居于此。 ⑥ 吾上有三兄: 从已有的材料看,韩愈只有长兄韩会、次兄韩介,三兄名不详,或死时尚幼,未及命名。 ⑦ 始来京城: 贞元二年(786)韩愈十九岁,离宣州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 ⑧ 遇汝从嫂丧来葬: 韩愈长嫂郑氏于贞元九年死于宣州。贞元十一年,韩愈往河阳祭扫祖坟,正遇十二郎送其母灵柩归葬。 ⑨ 佐董丞相幕于汴州: 贞元十二年七月,董晋拜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营田汴宋亳颍等州观察处置等使,任韩愈为观察推官。唐自天宝元年,改左右丞相为左右仆射,故董晋以尚书左仆射有“丞相”之称。汴州,今河南开封。 ⑩ 吾去汴州: 《新唐书·韩愈传》: “晋卒,愈从丧出,不四日,汴军乱,乃去。”时为贞元十五年二月。 ⑪ 吾又佐戎徐州: 《新唐书·韩愈传》: “依武宁节度使张建封,建封辟府推官。”时张建封为徐州刺史兼武宁军节度使。韩愈于贞元十五年二月末抵徐州,张建封居之于符离睢上,及秋将辞去,建封辟为节度推官。 ⑫ 吾又罢去: 韩愈于贞元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所作《题李生壁》云: “余黜于徐州,将西居于洛阳。”韩愈在徐州任节度推官不足一年,大概与张建封不合,故去。 ⑬ 去年孟东野往: 孟郊,字东野,与韩愈交谊极厚。去年,贞元十八年。按孟郊于贞元十七年春在长安选官,出任溧阳(今属江苏)县尉。时韩愈亦在京谒选无成,三月东归,有《将归赠孟东野房蜀客》诗。溧阳离宣州不远,故韩愈托其带信给十二郎。孟郊在溧阳尉任二年,而韩愈东归洛阳,十七年冬复赴京选调,授四门博士,迁监察御史,此两年间一直在长安,无由复托孟郊带信。此“去年”二字不可拘泥。 ⑭ 东野之书:十二郎死后,孟郊在溧阳得知,有信告韩愈。 ⑮ 耿兰: 当是韩家在宣州的家人,他也给韩愈报十二郎之丧。 ⑯ 汝之子始一岁: 十二郎有二子,长韩湘,次韩滂。韩愈于元和十四年(819)正月贬潮州刺史,湘与滂俱从行。同年冬韩愈改袁州刺史,湘、滂随至袁州,滂数月后病死,时年十九岁(见《韩滂墓志铭》),为贞元十八年生,是“始一岁”者为滂。一本“一岁”作“十岁”,则指韩湘。朱熹《昌黎先生集考异》正从作“十岁”本,云: “‘十’或作‘一’。老成二子曰湘,曰滂。滂以季子出继,则湘固宜十岁也。” ⑰ 吾之子始五岁: 此指韩愈之长子韩昶,于贞元十五年生于徐州之符离,小名曰“符”。 ⑱ 如: 通“而”。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谓当时语音之讹,有曰“如、而靡异,邪、也弗殊”。 ⑲ 先人之兆: 谓河阳韩氏先茔。 ⑳ 伊、颍: 伊河和颍河,均在今河南省境内。

人们不幸失去亲人时,悲痛至极,情之所至,往往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甚而至于痛不欲生。《祭十二郎文》就是倾诉此情此景的一篇哀婉动人的文章。文章是身为长辈的韩愈为先逝的晚辈十二郎写的祭文。依常情,老祭少,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再追思韩氏两代人之间特殊的家庭环境和生活遭际,其悲惨之情就更非寻常可比了。因此,当贞元十九年(803)五月,在长安监察御史任上的韩愈突然得知十二郎病死异乡的噩耗时,如雷轰顶,竟茫然不知所措。直到七天之后,痛定思痛,才以这篇被后世誉为“千年绝调”的祭文倾吐了叔侄间患难与共、生离死别的无限悲伤之情。

文章是按时间顺序写的,首告闻丧以致哀,然后以“吾少孤”一段痛忆家世。原来,韩愈三岁丧父,其后便由长兄韩会及嫂嫂郑夫人抚养。韩愈二兄韩介之次子韩老成,即十二郎,出嗣韩会为子,与韩愈同在韩会夫妇抚育下成长,叔侄情同骨肉,亲如手足。后来,韩会不幸去世,这样,韩氏两代人中,“承先人后者”唯韩愈与十二郎叔侄二人,零丁孤苦,形影难离。写到这,作者笔锋一顿,忽然忆起嫂夫人郑氏当年因是而发的“韩氏两世,惟此而已”的深长慨叹,情深意惨,苦楚倍增。接下“吾年十九”一段,写作者为了生活南奔北走,叔侄再少见面的情形。特别是后来虽几度相约而十二郎终“不果来”,原以为“俱年少”,“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不愁没有再聚的机缘。然而万没料到,“不果来”,而终成死别。这是无法挽回的悔恨,给作者的刺激和打击太深太重了,以致痛呼“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早知今日,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于今只能抱无穷之恨了。这悔恨和自责,是韩愈对十二郎无限深情的自然流露,也是对自己往日为追求功名富贵,“俯首帖耳,摇尾而乞怜”(《应科目时与人书》)的仕途生涯的反省和批判。以上叙早期生活与离阔之情,以叙事为主,间或抒情。

以下“去年孟东野往”及“汝去年书云”两段,陈述闻死讯后将信将疑之状和对死因、死期的追想。写法上虽仍以叙事为线索,但由于所叙之事愈来愈接近死者的末期,笔调愈加低沉,抒情的气息亦愈加浓郁。特别是闻死讯之初那将信将疑、恍惚迷离之状的陈说,更是如泣如诉,悲痛至极,达到了抒情的高峰。前者叙少年时期患难与共的生活和生离死别的情景,是“已然”之事,多在情理和意料之中,故以凄苦悲伤为主调;而此叙死讯之来则如晴天霹雳,是突然的袭击,令人茫然不知所措,盼其“未然”,故以惊愕怀疑为基干。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作者采用“反差”手法以增强抒情的艺术效果: 作者自揣眼花,发白,齿摇,体衰,不能久存;而十二郎少壮康强,且蒙“吾兄之盛德”,理当存全。但事实却偏偏相反,“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事情如此出乎意料,以至顿生真邪梦邪、信也不信也的种种怀疑。然而,事实是无情的,不可移易的,因为“东野之书,耿兰之报”就在身旁。事实确在,彻底打破了原来“梦也”的幻想。幻想破灭,于是情不自禁地向天理、神明、寿命发出了一连串愤愤不平的质疑和冲击!问天无语,问神不应,遂生“几何不从汝而死也”的念头,至此感情的悲愤已至其极。但一想到双方两个幼子,想到对他们的抚养和期望,又不得不回到求生的现实中来。结尾处两个“呜呼哀哉”连用,既表现了思绪的起伏跌宕,又示以神情的无可奈何之状,使读者同坠于悲哀迷惘之中而不觉。

“今吾使建中祭汝”至结尾为最后一大段,叙丧后的安排并进一步抒发与十二郎“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的内疚和憾恨。结穴仍以抒情为主,与前面相比,不同的是这里突出一个“愧”字,因为两个“不能”、“不得”而愧对“神明”,愧对父兄,也愧对夭殁的十二郎。于是痛极生悲,发出“彼苍者天,曷其有极”的呼喊,甚至“无意于人世”,只求“数顷之田”抚养子孙以待余年。

古人写祭文常有一套固定的格式,内容多为对死者生平的追述和赞颂,形式多为骈文或四言韵文。《祭十二郎文》却一破常规,内容上既无赞颂之词,形式上也不用骈文、韵语,而用自由活泼的散文体来抒写无尽的哀思。这是它独辟蹊径之处。然而,它之所以被后人誉为“千年绝调”,主要还在于:

一是行文质朴自然,情深语切,感人至深。苏轼把《祭十二郎文》与《出师表》、《陈情表》并举,称其“惨痛悲切,皆出于至情之中,不期然而然也”(清章懋勋《古文析观解》卷五引)。这话不假。通篇叙家人亲情,所取皆“俗情俗事”,且完全是发自肺腑的至性真情,故给人以质朴自然,如泣如诉,仿佛“一面哭一面写,字字是血,字字是泪”的真实而又惨痛的感觉。有人说它“未免俗韵”,其实,感人动人之处正在于此。二是语言运用上的复沓重叠,回环转折,变化多姿。如始写对死讯的将信将疑,以“信邪”、“真邪”、“梦也”反复申说,用一连串的疑问语气状其迷离惝恍之态,使表达效果倍增。再如同样是自叙衰老的情状,先是“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随又“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或脱而落矣”,语意基本相同,但表达上略加变化,就显得错落有致,生动活泼。同样,最后一段两个“不知”、“不能”、“不与”句的运用,意亦颇雷同,却给人以变化多姿的感觉。最后还值得一提的是,这篇祭文在语助词的运用上,也颇见功夫。与论说文不同,哀祭的文字不是一气贯注的,尤其是“以痛哭为文章”的《祭十二郎文》,更是在“夹哭夹写”中完成的,这就需要靠助语的穿插缀合以示抑扬顿挫。诚如宋费衮《梁溪漫志》所云:“退之《祭十二郎文》一篇,大率皆用助语。其最妙处,自‘其信然耶’以下,至‘几何不从汝而死也’一段,仅三十句,凡句尾连用‘耶’字者三,连用‘乎’字者三,连用‘也’字者四,连用‘矣’字者七,几于句句用助辞矣!而反复出没,如怒涛惊湍,变化不测,非妙于文章者,安能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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