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籍古文 > 贞观政要 > 太子诸王定分第九

太子诸王定分第九

贞观七年,授吴王恪齐州都督。太宗谓侍臣曰:“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且令其早有定分,绝觊觎之心,我百年后,使其兄弟无危亡之患也。”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曰:“汉、晋以来,诸王皆为树置失宜,不预立定分,以至于灭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于私爱,故前车既覆而后车不改辙也。今诸王承宠遇之恩有过厚者,臣之愚虑,不惟虑其恃恩骄矜也。昔魏武帝宠树陈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闭,有同狱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从而畏之也。此则武帝之宠陈思,适所以苦之也。且帝子何患不富贵,身食大国,封户不少,好衣美食之外,更何所须?而每年别加优赐,曾无纪极。俚语曰:‘贫不学俭,富不学奢。’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圣创业,岂惟处置见在子弟而已,当须制长久之法,使万代遵行。”疏奏,太宗甚嘉之,赐物百段。

贞观十三年,谏议大夫褚遂良以每日特给魏王泰府料物,有逾于皇太子,上疏谏曰:“昔圣人制礼,尊嫡卑庶。谓之储君,道亚霄极,甚为崇重,用物不计,泉货财帛,与王者共之。庶子体卑,不得为例,所以塞嫌疑之渐,除祸乱之源。而先王必本于人情,然后制法,知有国家,必有嫡庶。然庶子虽爱,不得超越嫡子,正体特须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当亲者疏,当尊者卑,则佞巧之徒,承机而动,私恩害公,惑志乱国。伏惟陛下功超万古,道冠百王,发施号令,为世作法。一日万机或未尽美,臣职谏诤,无容静默。伏见储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见闻,不以为是。《传》曰:‘臣闻爱子教以义方。’忠、孝、恭、俭,义方之谓。昔汉窦太后及景帝并不识义方之理,遂骄恣梁孝王,封四十余城,苑方三百里,大营宫室,复道弥望,积财镪巨万计,出警入跸,小不得意,发病而死。宣帝亦骄恣淮阳王,几至于败,赖其辅以退让之臣,仅乃获免。且魏王既新出阁,伏愿恒存礼训,妙择师傅,示其成败;既敦之以节俭,又劝之以文学。惟忠惟孝,因而奖之道德齐礼,乃为良器。此所谓圣人之教,不肃而成者也。”太宗深纳其言。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当今国家何事最急?各为我言之。”尚书右仆射高士廉曰:“养百姓最急。”黄门侍郎刘洎曰:“抚四夷急。”中书侍郎岑文本曰:“《传》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由斯而言,礼义为急。”谏议大夫褚遂良曰:“即日四方仰德,不敢为非,但太子、诸王,须有定分,陛下宜为万代法以遗子孙,此最当今日之急。”太宗曰:“此言是也。朕年将五十,已觉衰怠。既以长子守器东宫,诸弟及庶子数将四十,心常忧虑在此耳。但自古嫡庶无良佐,何尝不倾败家国。公等为朕搜访贤德,以辅储宫,爰及诸王,咸求正士。且官人事王,不宜岁久。岁久则分义情深,非意窥窬,多由此作。其王府官寮,勿令过四考。”

〔注释〕 ① 齐州都督: 齐州,州名。治所历城(今山东济南)。都督,地方军政长官。 ② 定分: 确定的名分。 ③ 魏武帝宠树陈思: 魏武帝,曹操;陈思,曹操的三子曹植,为曹操所宠爱。曹丕称魏文帝后,封为陈王。死后谥思,后世称陈思王。 ④ 贫不学俭,富不学奢: 穷了不用学节俭,富了不必学奢侈。 ⑤ 储君: 君位的继承者。多指太子。 ⑥ 道亚霄极: 名分令次于至尊。道,名分;亚,仅次于。 ⑦ 正体: 正统,指太子。 ⑧ 翻: 反,反而。 ⑨ 臣闻爱子教以义方: 见《左传·隐公三年》。爱子女就要教他们以正道。 ⑩ 窦太后及景帝: 窦太后为汉文帝皇后,生汉景帝与梁孝王。 ⑪ 梁孝王: 名武,汉文帝子,汉景帝弟。窦太后宠爱有加,欲立为嗣,遭诸大臣反对。梁孝王知道后,派刺客刺杀议臣。事未成,汉景帝怀疑为梁孝王所指使。梁孝王恐,后病死。 ⑫ 复道弥望: 复道,楼阁之间架空的上下两重通道;弥望,满目皆是。 ⑬ 财镪: 钱财。镪,穿钱的绳索,引申为钱。 ⑭ 出警入跸: 古时帝王出行的礼仪。侍卫为警,清道为跸。 ⑮ 宣帝亦骄恣淮阳王: 意为汉宣帝放纵淮阳王。宣帝,汉武帝曾孙;淮阳王,汉宣帝庶子。 ⑯ 出阁: 皇子离开朝廷到自己的封地作藩王。 ⑰ 道德齐礼: 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仪来约束。语出《论语·子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 ⑱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 圣人的教化,不用严肃就能成功。语出《孝经》。 ⑲ 高士廉: 名俭。唐高祖时,经秦王李世民推荐为治中。后历任右庶子、吏部尚书、仆射、太傅。著有《氏族志》。 ⑳ 守器东宫: 器指国家重器。东宫太子的职守,是守护宗庙之器,故称长子守器东宫。 ㉑ 窥窬: 意为窥伺机会。这里指窥视帝王将相位,图谋不轨。 ㉒ 考: 考为官员考核。唐制,官员一年考核一次。

【鉴赏】 本篇记录了唐太宗与马周、褚遂良、高士廉、刘洎等人,商讨诸王名分的确定及如何防止违反礼制的问题。

商讨的缘由,是因吴王李恪出任齐州都督而起的。贞观七年(633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家与国的事情不尽相同,让李恪到地方上去做官,是叫他作为国家的藩屏。对他应该早一点确定名分,断绝他觊觎皇位之心。我死以后,使他们兄弟没有危亡的后患。”之后,贞观十三年(639年),褚遂良因供给魏王李泰的物质超过了皇太子,违反礼制的规定,要求唐太宗“明立定分”。贞观十六年(642年),唐太宗与褚遂良、高士廉、刘洎讨论哪个是国家的当今急务,褚遂良以为是“太子、诸王,须有定分”、高士廉认为“养百姓最急”、刘洎断言“抚四夷最急”。后二者为内政与外交,而唐太宗认定了褚遂良的意见,以“定分”为是。

诸王是唐太宗的兄弟与他的儿子们的总称。唐太宗觉得,自己年近半百,为诸王早日确定名分,是让他经常忧虑的事情。“定分”,就是确定每个人在等级秩序中的名分。一旦名分确定后,就能对不同等级的人们,作出相应的行为规定。“定分”源于孔子的“正名”。孔子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以等级制度作为“正名”的标准,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让人们循名守分,不得逾越。前一君、臣、父、子是核定的事实,后一君、臣、父、子是表示他们的名分。孔子的意思,要按照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位,来纠正当时因社会变动而产生礼崩乐坏的现状。孔子以周礼为内容的礼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正名定分为核心的名教。董仲舒继承了孔子的主张,以“正名”为治国的根本:“治国之端在正名。”(《春秋繁露·玉英》)“名”的作用为什么这么大?因为不同等级身份的人,在社会上如何行动,应该遵循何种规范,是由他的“名”决定的。董仲舒说,天子对天这一至上神负责,诸侯的职责在侍奉天子。大夫对“匹夫”担任教化的责任,士是干实际事务的,“民”是一群睁眼瞎,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名教强调尊卑上下与等级分明,重视长幼之间的差别。如贾谊所说:“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新书·俗激》)至关重要的“上下有差”,而归宿是“各得其宜”。

对诸王应预先确立名分,否则他们会觊觎皇位,对太子构成威胁。这是贞观君臣们的共识。马周举了曹植的例子。魏武帝曹操在世时宠爱三子曹植。曹操过世后,次子曹丕登极,对弟弟曹植防范禁闭,如同监牢的囚犯。曹操生前的宠爱,害苦了曹植。褚遂良所举的例子更有针对性。褚遂良说,汉初的窦太后与汉景帝“不识义方之理”,放纵梁孝王,险些酿成大的祸患。梁孝王是汉景帝之弟,窦太后次子。未立太子前,汉景帝在一次宴会后对梁孝王说:“千秋万岁后传于王。”梁孝王心内好不喜欢。在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子中,梁孝王立下很大的功劳,汉景帝封赐他四十多座城邑,其苑囿达三百里。梁孝王出行的仪式已与皇帝一样。后来在汉景帝立了太子后又废掉的情况下,“太后心欲以梁王为嗣”。这一兄终弟及的主张,遭到爰盎等大臣的反对而中止。此后汉景帝立胶东王为太子,梁孝王“阴使人刺杀爰盎及其他议臣十余人”(《汉书·文三王传》)。事败后,汉景帝知为梁孝王主使,但念在手足之情,加上窦太后的宠爱,未加追究。但梁孝王归国后,忧郁不乐,发病而死。此即褚遂良所说“小不得意,发病而死”。兄终弟及,只在殷商时期实行过。至周朝,宗法制度确立后,皇位的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依据这一原则,周天子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众子分封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分封为大夫。大夫对诸侯是小宗,诸侯对天子是小宗。按照宗法制度,魏王李泰是小宗,皇帝给予他的东西超过皇太子,是和嫡长子继承制相冲突的。嫡长子继承制是为了保证皇位的顺利继承,避免皇室内部宫廷政变的发生。然而皇帝的特权与权势,足以让有政治野心的皇室成员所向往。皇帝的众多儿子的兄弟以及嫔妃们,都有可能成为皇位的竞争者。失败者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而竞争者只能诉诸武力凶杀或阴谋诡计。李世民为争夺皇位,不但把自己的兄弟李建成、李元吉杀了,而且连幼小的侄儿、侄女也全部杀害。历史上兄弟之间为争夺皇位,发生骨肉相残的悲剧事件数不胜数。西晋争夺皇位的“八王之乱”是有代表性的,18年间死伤数十万人,光封王的皇族就有36人被杀。无论从唐太宗自身的经历来说,还是从唐太宗亲自参与《晋书》编写的情况来看,如何早日确立太子与诸王的名分,断绝诸王觊觎皇位的非分之想,这是国家的急务,比养民、抚夷这些内政与外交,更为来得急迫。这是唐太宗在褚遂良、高士廉、刘洎三人的不同意见中,采纳褚遂良“太子、诸王,须有定分”为“最为今日之急”的缘由所在。《吕氏春秋·处方》开头就说“凡为治必先定分”,这是说治理国家的前提是“定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古译文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

“太子诸王定分第九” 的相关文章

安边第三十六12个月前 (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