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长补短
原指长短相济,移多补少。源自《孟子·滕文公上》:“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
战国时,滕文公做太子的时候,在去南方的楚国途中,经过宋国时拜访了孟子。孟子与他交谈中,总会提到传说中的古代明君唐尧虞舜,并说了许多关于人性本来是善良的道理。滕文公从楚国返回时,又去拜访孟子。孟子问道:“太子您怀疑我的话吗?颜渊曾说过这样的话:‘舜是什么样的人?我是什么样的人?有作为的人,也会像舜那样的。’公明仪曾说道:‘周文王是我的老师,周公旦也是应该信赖得过的人。现在,你们的滕国假如把土地绝(截)长补短,弄成每边长五十里的形状,还是可以治理成一个富强的国家的。”不过,这里的“绝长补短”,并不包含吸收别人优点这样的意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用法,最早见于《吕氏春秋·孟夏纪·用众》:“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
现此语多用来指取有余以补不足,学习别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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