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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马犬事》 - 〔明〕冯梦龙

〔明〕冯梦龙

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曰:“试书其一事。”一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曰:“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云何?”公曰:“逸马杀犬于道。”相与一笑。

——《古今谭概》

〔注释〕 欧阳公:即欧阳修。宋陈善《扪虱新话》认为此故事主人公不是欧阳修,而是穆修。明郎瑛《七修续稿》卷五《诗文类·马践犬》辩称“文意固似欧阳者”。 

明代中晚,士风崇尚通脱、适趣,故为文要求平实真率而又空灵剔透,体制上也趋向于小摘短拈,往往语不费饰,而清味自悠。于是,像《世说新语》那样的境界和表现,不仅成为明代士大夫用来斟衡人品的标尺,其清言秀句、拔幽领异亦往往成为明代文人所追求的美学风格。一时间,“小品”在晚明极为风靡,而文章贵约,成为写作上的首要法则。

这段故事,见于宋代毕仲询撰的《幕府燕闲录》(见《说郛》卷十四),宋人龚颐正《芥隐笔记》亦载,冯梦龙加以摘选下来,略作润色,我想自有其用意。至少表现了他在文学的审美价值取向上的认同。作为一个作家,以最为简练有力的文字揭示事物的特质,是其起码必须具备的素质条件,然而,事实上却并非个个都能做到,更何况片字还必须镂神辟幽,烛照事物的意义。因此,一代文宗的这么一段小小的文字佳话就显得极有意义。

不过,我们在欣赏这一佳话的时候,切不可被欧阳修的字字落实迷住了视线。当你试着在冯梦龙修饰过的叙述文字上删去一二字时,你会发现自己一筹莫展。文末“相与一笑”尤有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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