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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弥思老虎》 - 〔清〕袁枚

〔清〕袁枚

五台山某禅师收一沙弥,年甫三岁。五台山最高,师徒在山顶修行,从不一下山。后十余年,禅师同弟子下山,沙弥见牛马鸡犬皆不识也。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沙弥唯唯。少顷,一少年女子走过,沙弥惊问:“此又是何物?”师虑其动心,正色告之曰:“此名老虎,人近之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沙弥唯唯。晚间上山,师问:“汝今日在山下所见之物,可有心上思想他的否?”曰:“一切物我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

——《新齐谐》

〔注释〕 沙弥:指佛教中初出家的、只受十戒的男子。 禅师:对僧侣的尊称。 甫:才。 唯唯:表示答应。 少顷:过了一会儿。

人生而有欲,大约总是不可避免的。否则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古往今来有那么多担负着指导社会和人群责任的政治家、思想家、道德家、宗教领袖、神职人员视人欲为洪水猛兽,生怕它一旦溢出河道、冲出樊笼!于是,他们想出了许多办法“存天理、灭人欲”,竭力把芸芸众生的自然欲求降到最低点。似乎人们只有做到吸风饮露、无求于外;雌雄同体,自足于内,天下就会臻于大治,百姓就会永享升平了。实际上使人的欲望降到“绝对零度”,从而对各种各样的教化实现“超级感应”和“超导”是很难的,也许就像大自然界中的“绝对零度”不能到达一样。曾多次剿灭过“山中贼”的理学大师王阳明曾感慨地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应该说这是老实话。因为“破心中贼”——压制人们发自内心的欲望,才是阳明先生的本行,对于其中的甘苦自然会有亲切的体会。

中国古代不少思想家认为控制和降低人欲要从控制人的知识入手。老子就主张“恒使民无知无欲”,把“欲”和“知”联系在一起。他还说:“不见可欲,心思不乱。”可见他认为欲望起于闻见和知识。因此,他为统治者设计的治国之术中主张要把人局限在小国之中,“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样人们才会“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因为没有见过异于自己所享用过的东西,不会产生选择意识,这样才会认为自己吃的、穿的、用的、住的,以及风俗习惯都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甚至闭目一想:那些蛮荒化外之民,必然是恶食敝衣,居不得安,风俗野蛮丑恶。这样,对外界一无所知的人们自然永远不会有怨怼之言,更不用说不轨之行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大而治国、小而齐家所用的方法就渗透了老子精神。

这篇故事中的老禅师虽为佛门弟子,但他信奉的仿佛不是鼓励求知和多闻的佛教,反而受到主张“绝圣弃智”的道家的影响。他收了三岁小男孩为沙弥,把他紧闭在高高的五台山上,不令其接触社会上任何事物。十余年后下山时,他连牛马鸡犬都不认识,真是“纯洁”到极端了。这有点像莫里哀《太太学堂》中的女主角阿涅丝。她四岁时被其保护人阿尔诺耳弗买来放在修道院中,断绝了一切社会接触,成为除了祷告上帝其他“一无所知”的妇人。

小沙弥已经成为完全合格的白痴,老禅师对他还不放心。这名小沙弥突然见到一位少年女子,这也像阿涅丝见到漂亮的男青年奥拉斯一样,引起了心灵的震动。沙弥惊问:“此又是何物?”沙弥不像阿涅丝那样幸运,因为他的监护者与指导者时刻在他身边。老禅师看到沙弥已被凿开了灵窍,再使其不见已不可能,于是只能防止被所见者“污染”。他“正色告之曰:‘此名老虎,人近之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把人们的欲望对象加以丑化,使之不敢问津,这是压抑人们欲望的又一手。这种办法沿用了几千年,统治者用它愚民,臣民们亦偶尔用之“愚君”(鲁迅所讲的“红嘴绿鹦哥”故事就是一例)。这种上下交相愚弄的结果造成了国力衰微,而又夜郎自大;知识萎缩,而又自以为是。有时这种愚弄转化为自我欺骗,吃不着葡萄说葡萄是酸的,这更是可怜而又可悲了。

当然,还是阳明先生说得对,“破心中贼”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这位白痴沙弥回山后的感想是:“一切物我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看来人的本能欲望真是太强大了。这大概会使得那些“禅心已作沾泥絮”的得道高僧再三叹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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