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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骗》 - 〔清〕袁枚

〔清〕袁枚

骗术之巧者,愈出愈奇。

金陵有老翁,持数金,至北门桥钱店易钱,故意较论银色,哓哓不休。一少年从外入,礼貌甚恭,呼翁为老伯,曰:“令郎贸易常州,与侄同事,有银信一封,托侄寄老伯。将往尊府,不意侄之路遇也。”将银信交毕,一揖而去。老翁拆信,谓钱店主人曰:“我眼昏不能看家信,求君诵之。”店主人如其言,皆家常琐屑语,末云:“外纹银十两,为爷薪水需。”翁喜动颜色曰:“还我前银,不必较论银色矣。儿所寄纹银,纸上书明十两,即以此兑钱,何如?”主人接其银,称之,十一两零三钱,疑其子发信时匆匆未检,故信上只言十两,老人又不能自称,可将错就错,获此余利。遽以九千钱与之。时价:纹银十两例兑钱九千。翁负钱去。

少顷,一客笑于旁曰:“店主人得无受欺乎?此老翁者,积年骗棍,用假银者也。我见其来换钱,已为主人忧,因此老在店,故未敢明言。”店主惊剪其银,果铅胎,懊恼无已,再四谢客,且询此翁居址。曰:“翁住某所,离此十里余,君追之犹能及之。但我,翁邻也。使翁知我破其法,将仇我。请告君以彼之门向,而君自往追之。”店主人必欲与俱,曰:“君但偕行,至彼地,君告以彼门向,君即脱去,则老人不知是君所道,何仇之有?”客犹不肯,乃酬以三金,客若为不得已而强行者。

同至汉西门外,远望见老人摊钱柜上,与数人饮酒。客指曰:“是也。汝速往擒,我行矣。”店主喜,直入酒肆,捽老翁,殴之,曰:“汝,积骗也!以十两铅胎银换我九千钱!”众人皆起问故。老翁夷然曰:“我以儿银十两换钱,并非铅胎。店主既云我用假银,我之原银可得见乎?”店主以剪破原银示众。翁笑曰:“此非我银,我止十两,故得钱九千。今此假银似不止十两者,非我原银,乃店主来骗我耳!”酒肆人为持戥称之,果十一两零三钱。众大怒,责店主。店主不能对,群起殴之。

店主一念之贪,中老翁计,懊恨而归。

——《新齐谐》

〔注释〕 金陵:今江苏南京市。 易钱:换钱,指以银子换铜钱。 银色:银子成色。 哓哓(xiāo):争辩不休的声音。 薪水:买柴买水,用此二项代表人生活的必需品。 遽(jù):急迫,仓猝。 道:即导,指引导。 强行:勉强而行。 捽(zuó):揪住。 夷然:平静坦然的样子。 戥(děng):即“戥子”,是一种称金银、药品等贵重物品的小秤。

“占小便宜吃大亏”是人们从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因为人们窥伺眼前小利之时贪念在心,其头脑中的兴奋灶完全集中在唾手即可得到的小利之上,从而丧失了一切警惕,在极简单的问题上都会上当受骗。《奇骗》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开钱庄的店主不可谓不精。他每日与钱打交道,对于金银的成色、铜钱的美恶,自然会有极高的分辨力;他作为店铺的掌柜接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自然对于人生世故亦极谙熟。可是在这场安排周密的骗局中,店主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一再上当,就是因为他有一个“贪念”横亘于胸中,从而挤走了他本有的经验与智慧。

文中对于店主行为和心理的描写十分细腻。最初老骗子与之计较银色,他毫不为动,不肯让步。后来另一骗子妄称老翁之子带来纹银十两,店主为之一称,实重十一两三钱。如果店主是个诚实的人,不爱占小便宜,马上就应该实事求是地告明“老翁”。可是他所想的是:“疑其子发信时匆匆未检,故信上只言十两,老翁又不能自称,可将错就错,获此余利。”区区一两三钱银子,就使得店主丧失了一个人应有的正直与诚实。这个贪念铸成了他一系列错误。

店主“遽以九千钱与之”,一个“遽”字活画出他怕夜长梦多的心理。他仓猝把九千钱兑换给老翁,是怕延宕了时间,以致“老翁”突然意识到要检查一下儿子所捎寄银子的实际重量,因此赶紧把他打发走了事。而这仓猝就使他忽略了银子的质量。老翁走后,骗子团伙中的另一个成员出场,他向店主告发“老翁”是积年骗棍。店主人赶忙检查银子,剪开一看,果然是铅胎,方知上一大当。这时店主头脑中的兴奋点转移到如何抓住骗子的问题上来了。这个告密者忸怩、推脱再三,直待店主又拿出三两银子,他才“若不得已而强行”,与店主去抓“老翁”。

当他们找到老翁之后,“店主喜,直入酒肆,捽老翁,殴之”,此时,他完全被找到骗子时的愤怒和自以为能战胜骗子的喜悦而支配,没有想到“老翁”让他拿出证据。当被剪开的铅胎银子一称超过十两,老翁否认这是自己银子之时,“众大怒,责店主,店主不能对,群起殴之”。他不仅没有追回钱财,反而被众人羞辱,毒打一顿。这个结局就导源于他最初的那点“贪念”,这个一念之差使之赔了钱财又遭打。

骗局的主持者是“金陵老翁”。他是“积年骗棍”,富有经验,这类角色江湖上称之为“掌穴的”。从骗局设计的完整而周密和使用“敲托”(江湖称行骗中的帮衬为敲托)的得当上,可见其手段不凡。一开始他“哓哓不休”与店主较论银色是为“敲托”出场和用捎寄之银换钱作铺垫,以使后来事态发展顺理成章。另外一个告密“敲托”的出场也是“老翁”的安排,其目的是使此案最后有个了结和公断。因此,他骗走钱后,大摇大摆在公众场合(酒馆)与众人饮酒,并摊钱于柜上。正说明他已成竹在胸,自觉稳操胜券,只等店主来上钩了。因此,在店主当众打了他之后,他竟平静坦然地说:“我以儿银十两换钱,并非铅胎。店主既云我用假银,我之原银,可得见乎?”店主以剪破原银示众后,老翁笑了起来:“此非我银。我止十两,故得钱九千。今此假银似不止十两者,非我原银,乃店主来骗我耳!”把骗子的帽子回敬了去,而且稳稳当当地扣在店主头上,店主不能动其分毫。此翁真不愧“积年骗棍”之称,他沉稳老练,后发制人并深知世人心理,非老于江湖者决不能做到这样滴水不漏。

袁枚此篇已经不是讲笑话、说故事了。而一篇完整的小说,其情节曲折、生动,所塑造的人物个性十分鲜明。它在《新齐谐》中也是很精彩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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