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陈靖传
《宋史·陈靖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陈靖,字道卿,兴化军莆田人。好学,颇通古今。契丹犯边,王师数不利,靖遣从子上书,求入奏机略。太宗诏问之,上五策,曰:“明赏罚;抚士众;持重示弱,待利而举;帅府许自辟士;而将帅得专制境外。”帝异之,改将作监丞,未几,为御史台推勘官。
时御试进士,多擢文先就者为高等,士皆习浮华,尚敏速。靖请以文付考官第甲乙,俟唱名,或果知名士,即置上科。淳化四年,使高丽还,提点在京百司,迁太常博士。
太宗务兴农事,诏有司议均田法,靖议曰:“法未易遽行也,宜先命州县检责荒地及逃民产籍之,募耕作,责州县劝课①,给印纸书之。凡县管垦田,视殿最②行赏罚。候数岁,尽罢官屯田,悉用赋民,然后量人授田,度地均税,约井田之制,为定以法,颁行四方。”太宗谓吕端曰:“朕欲复井田,顾未能也,靖此策合朕意。”乃召见,赐食遣之。
他日,帝又语端。曰:“靖说虽是,第③田未必垦,课未必入,请下三司杂议。”于是诏盐铁使陈恕等各选判官二人与靖议,以靖为京西劝农使,命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副之。选等言其功难成,帝犹谓不然。既而靖欲假缗钱二万试行之,陈恕等言:“钱一出,后不能偿,则民受害矣。”帝以群议终不同,始罢之。出靖知婺州,再迁尚书刑部员外郎。
真宗即位,复列前所论劝农事,又言:“国家御戎西北,而仰食东南,东南食不足,则误国大计。请自京东、西及河北诸州大行劝农之法,以殿最州县官吏,岁可省江、淮漕百余万。”复诏靖条上之,靖请刺史行春,县令劝耕,孝悌力田者赐爵,置五保以检察奸盗,籍游惰之民以供役作。又下三司议,未果,皆不行。
初,靖与丁谓善,谓贬,党人皆逐去。
提点刑狱、侍御史王耿言靖老疾,不宜久为乡里官,于是以秘书监致仕,卒。(取材于《宋史•陈靖传》,有删改)
原文:
陈靖,字道卿,兴化军莆田人。好学,颇通古今。契丹犯边,王师数不利,靖遣从子上书,求入奏机略。太宗诏问之,上五策,曰:“明赏罚;抚士众;持重示弱,待利而举;帅府许自辟士;而将帅得专制境外。”帝异之,改将作监丞,未几,为御史台推勘官。
时御试进士,多擢文先就者为高等,士皆习浮华,尚敏速。靖请以文付考官第甲乙,俟唱名,或果知名士,即置上科。淳化四年,使高丽还,提点在京百司,迁太常博士。
太宗务兴农事,诏有司议均田法,靖议曰:“法未易遽行也,宜先命州县检责荒地及逃民产籍之,募耕作,责州县劝课①,给印纸书之。凡县管垦田,视殿最②行赏罚。候数岁,尽罢官屯田,悉用赋民,然后量人授田,度地均税,约井田之制,为定以法,颁行四方。”太宗谓吕端曰:“朕欲复井田,顾未能也,靖此策合朕意。”乃召见,赐食遣之。
他日,帝又语端。曰:“靖说虽是,第③田未必垦,课未必入,请下三司杂议。”于是诏盐铁使陈恕等各选判官二人与靖议,以靖为京西劝农使,命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副之。选等言其功难成,帝犹谓不然。既而靖欲假缗钱二万试行之,陈恕等言:“钱一出,后不能偿,则民受害矣。”帝以群议终不同,始罢之。出靖知婺州,再迁尚书刑部员外郎。
真宗即位,复列前所论劝农事,又言:“国家御戎西北,而仰食东南,东南食不足,则误国大计。请自京东、西及河北诸州大行劝农之法,以殿最州县官吏,岁可省江、淮漕百余万。”复诏靖条上之,靖请刺史行春,县令劝耕,孝悌力田者赐爵,置五保以检察奸盗,籍游惰之民以供役作。又下三司议,未果,皆不行。
初,靖与丁谓善,谓贬,党人皆逐去。
提点刑狱、侍御史王耿言靖老疾,不宜久为乡里官,于是以秘书监致仕,卒。(取材于《宋史•陈靖传》,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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