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张洽传
宋史
原文:
张洽字元德,临江之清江人。洽少颖异,从朱熹学,自《六经》传注而下,皆究其指归,至于诸子百家、山经地志、老子浮屠之说,无所不读。熹嘉其笃志,谓黄干日:“所望以永斯道之传,如二三君者不数人也。”
时行社仓法,洽请于县,贷常平米三百石,建仓里中,六年而归其本于官,乡人利之。嘉定元年中第,授松滋尉。湖右经界不正,弊日甚,洽请行推排法,令以委洽。洽于是令民自实其土地疆界产业之数投于匮,乃筹核而次第之,吏奸无所匿。其后十余年,讼者犹援以为证云。
改袁州司理参军。有大囚,讯之则服,寻复变异,且力能动摇官吏,累年不决,而逮系者甚众。洽以白提点刑狱,杀之。有盗黠甚,辞不能折。会狱有兄弟争财者,洽谕之日:“讼于官,冒法以求胜,孰与各守分以全手足之爱乎?”辞气恳切,讼者感悟。盗闻之,自伏。
郡守以仓廪虚,籍仓吏二十余家,命洽鞫之,洽廉知为都吏所卖。都吏者,州之巨蠹也,尝于仓不获,故以此中之。洽度守意锐未可婴,姑系之,而密令计仓庾所入以白守日:“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数岁之中所入已丰于昔由是观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无罪之家也若以罪胥吏,过乃可免。”守悟,为罢都吏,而免所籍之家。知永新县。一日谒告,闻狱中榜笞声,盖狱吏受赇,乘间讯囚使诬服也。洽大怒,亟执付狱,明日以上于郡,黥之。
洽自少用力于敬,故以“主一”名斋。平居不异常人,至义所当为,则勇不可夺。居闲不言朝廷事,或因灾异变故,辄颦蹙不乐,及闻一君子进用,士大夫直言朝廷得失,则喜见颜色。所交皆名士,皆敬慕之。
(节选自《宋史·张洽传》)
译文:
张洽字元德,是临江郡清江人。张洽小时候聪慧过人,跟从朱熹读书,从《六经》传注开始,都要探究典籍的宗旨所在,至于诸子百家、山经地志、老子佛家之类的书,无所不读。朱熹赞赏他志向坚定,对黄干说:“我寄望于保持道统永远传续,像你们这样的没有几个人啊。”
当时施行社仓法,张洽向县里请求,借贷三百石常平仓里的米,在里中设立粮仓,六年之后将所借粮米归还官府,乡里人因此而受益。嘉定元年,张洽考中进士,被任命为松滋县尉。湖右的土地分界不清,弊端日益严重,张洽请求推行推排法,县令将此事交给了张洽。张洽于是责令百姓自己核实自家的土地疆界和产业的数目,将结果投放在柜子里,他就查验核算依次排列,这样官吏的奸行就无从隐藏了。十多年以后,打官司的人还援引它作为证据。
原文:
张洽字元德,临江之清江人。洽少颖异,从朱熹学,自《六经》传注而下,皆究其指归,至于诸子百家、山经地志、老子浮屠之说,无所不读。熹嘉其笃志,谓黄干日:“所望以永斯道之传,如二三君者不数人也。”
时行社仓法,洽请于县,贷常平米三百石,建仓里中,六年而归其本于官,乡人利之。嘉定元年中第,授松滋尉。湖右经界不正,弊日甚,洽请行推排法,令以委洽。洽于是令民自实其土地疆界产业之数投于匮,乃筹核而次第之,吏奸无所匿。其后十余年,讼者犹援以为证云。
改袁州司理参军。有大囚,讯之则服,寻复变异,且力能动摇官吏,累年不决,而逮系者甚众。洽以白提点刑狱,杀之。有盗黠甚,辞不能折。会狱有兄弟争财者,洽谕之日:“讼于官,冒法以求胜,孰与各守分以全手足之爱乎?”辞气恳切,讼者感悟。盗闻之,自伏。
郡守以仓廪虚,籍仓吏二十余家,命洽鞫之,洽廉知为都吏所卖。都吏者,州之巨蠹也,尝于仓不获,故以此中之。洽度守意锐未可婴,姑系之,而密令计仓庾所入以白守日:“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数岁之中所入已丰于昔由是观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无罪之家也若以罪胥吏,过乃可免。”守悟,为罢都吏,而免所籍之家。知永新县。一日谒告,闻狱中榜笞声,盖狱吏受赇,乘间讯囚使诬服也。洽大怒,亟执付狱,明日以上于郡,黥之。
洽自少用力于敬,故以“主一”名斋。平居不异常人,至义所当为,则勇不可夺。居闲不言朝廷事,或因灾异变故,辄颦蹙不乐,及闻一君子进用,士大夫直言朝廷得失,则喜见颜色。所交皆名士,皆敬慕之。
(节选自《宋史·张洽传》)
译文:
张洽字元德,是临江郡清江人。张洽小时候聪慧过人,跟从朱熹读书,从《六经》传注开始,都要探究典籍的宗旨所在,至于诸子百家、山经地志、老子佛家之类的书,无所不读。朱熹赞赏他志向坚定,对黄干说:“我寄望于保持道统永远传续,像你们这样的没有几个人啊。”
当时施行社仓法,张洽向县里请求,借贷三百石常平仓里的米,在里中设立粮仓,六年之后将所借粮米归还官府,乡里人因此而受益。嘉定元年,张洽考中进士,被任命为松滋县尉。湖右的土地分界不清,弊端日益严重,张洽请求推行推排法,县令将此事交给了张洽。张洽于是责令百姓自己核实自家的土地疆界和产业的数目,将结果投放在柜子里,他就查验核算依次排列,这样官吏的奸行就无从隐藏了。十多年以后,打官司的人还援引它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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