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准、株连、差拘、监禁、保押、淹久、解审、照提,此八者,狱情之大忌也,仁人之所隐也。居官者慎之。
【名句】滥准、株连、差拘、监禁、保押、淹久、解审、照提,此八者,狱情之大忌也,仁人之所隐也①。居官者慎之。
【译文】随意批准立案、狱案株连他人、随便派差役拘捕人犯、随便监禁人犯、随便批准保押、任意延长拘禁时间、解押到别地去审理、没有凭证就提取犯人,这八条是审理狱案的大忌,仁人都避免这样做。居官者一定要慎重。
注释
【注释】①隐: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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